這名員工是參保員工,若認定工傷,對當事人及其家屬均是一個安慰。但是,事后當事人所在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后,羅湖社保管理處研究后,認定其不屬于工傷。羅湖社保管理處負責人就此解釋說:關鍵是當事人“猝死”發(fā)生在路上,不是在辦公場所,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上班途中只有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才算工傷。若以突發(fā)疾病死亡對待,他又不屬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情形,故此案被排除了工傷或視同工傷。
新聞鏈接:認定工傷需符合的條件
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此外,《條例》還規(guī)定了可視為工傷的幾種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