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已建建筑物受到損傷后,需對建設工程的許多環(huán)節(jié)進行檢測、校核,其中包括對原設計文件的校核。在對設計文件進行校核時總會遇到一個問題,用什么計算手段對原設計計算內容進行校核呢?有些科技人員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隨著不同檢測部門的不同科技人員其校核結果均可能出現(xiàn)一定的差異,最后在對設計文件是否正確進行判斷時是比較困難的,特別是在復核結果同原設計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問題時,其判斷更為困難(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響)。
??? 目前有些部門對框架結構就用PKPM程序作為判斷依據,而問題是用國內商業(yè)軟件進行設計結果校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對檢測項目和檢測范圍通常是由委托方指定的。實際上由于某一具體的工程項目包含許多相關子項目的檢測,如對某一具體構件的有關項目的評定并不能最終保證構件(或結構)的安全性,委托方對檢測項目和檢測范圍的指定常帶有人為因素的影響。
??? 由于檢測工作本身也是市場經濟,檢測費用是和檢測項目相關的,檢測項目越多,相應的費用也越高,為此甲方在委托任務時,一般是進行少數(shù)項目的檢測,而被委托方也只能根據委托內容展開工作,從而可能會導致兩種情況出現(xiàn):
??? (1)、檢測內容無法完全解決甲方所需解決的問題,從兒導致事故的原因不在檢測范圍內,或者檢測項目不全,檢測范圍不能含蓋導致問題的所有原因。
??? (2)、檢測范圍內的有關檢測項目可滿足設計和國家有關規(guī)范的要求,而檢測范圍以外的相關檢測項目不滿足設計和國家有關規(guī)范的要求,從而造成委托方對檢測單位的誤導作用。當出現(xiàn)上述兩種情況后,檢測鑒定單位和鑒定人均會承擔較大的風險。
??? 3、鑒定工作中的法律問題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建筑物安全性鑒定或建筑物損傷程度的鑒定工作存在許多法律問題有待解決或有待科技人員去學習。由于歷史的原因,不同的部門均可進行建筑物安全性鑒定工作,人民法院需對檢測、鑒定人的資格問題進行審查,如前所述檢測資質的審定應該問題不大,但鑒定人的資質又該如何認定呢?是否具有檢測資質的人就有鑒定資質呢?或具有同專業(yè)的和工程師職稱以上的科技人員就有鑒定資質呢?所有這些問題似乎并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 其次是鑒定單位對所提供的鑒定結論承擔多少法律責任呢?一般建筑物的鑒定工作均會產生相應的民事責任,主要是相應的經濟利益問題。對于正確的鑒定結論當然勿需多言,但對于不完全妥當?shù)蔫b定結論,由此又產生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問題時,其經濟責任該如何認定,賠償比例又該如何確定?這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 另一方面由于委托方采用不正當手段,而誤導了鑒定結論,由此而產生的一些法律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由于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國家規(guī)范中有些條文的規(guī)定可能本身就不科學,或者有些專家的個人觀點通過國家規(guī)范的形式而強制執(zhí)行,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又由誰來承擔呢?對于民事糾紛中關于建筑物的鑒定工作通常會由人民法院的法官來指定鑒定單位或鑒定人,而對其它有資質的鑒定單位或鑒定人的鑒定報告采取否認的作法,這本身即不科學又不合法,這其中也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
??? 總之,在建筑物的鑒定工作中存在許多法律問題,以上所述僅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法律問題有待通過立法的形式加以解決。
??? 4、幾點啟示 通過對以上問題的思考及過去的工程實踐經驗,有以下幾點經驗值得注意:
??? (1)、加強有關建筑法規(guī)的學習和研究,深刻理解建筑法規(guī)的具體內涵和外延,依法進行建筑物的鑒定工作。
??? (2)、檢測、鑒定人員必須明確職責、依法辦事,尊重客觀事實,尊重科學,加強對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的學習。
??? (3)、增強科技人員的自我保護能力。隨著建筑行業(yè)的市場化,建筑行業(yè)的經濟活動也納入了法制化軌道,依法辦事、提高自身素質是增強科技人員自我保護能力的最有效措施。
??? (4)、增強科技人員的風險意識。在建筑物鑒定工作中存在許多風險,如建筑物檢測過程中的意外傷害、鑒定結論的風險性等等,不加強風險意識的教育,就是對自己、單位和社會的不負責任,最后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 (5)、檢測、鑒定工作一定要客觀、公證。由于建筑活動的市場化、法制化,有意歪曲客觀事實,為某一方謀利益的鑒定報告(或調查報告),最終是站不住腳的??茖W和事實那是真實的客觀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 (6)、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建筑物檢測鑒定單位和人員的管理協(xié)調和與外部的協(xié)調工作,避免由于市場化而引起的不正當竟爭行為從而導致的檢測鑒定的不公證或違法行為,努力創(chuàng)早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和法律環(huán)境。
??? 三、結語
本文通過對建筑物鑒定工作中的一些經驗和體會,探討了建筑物鑒定工作中的一些常見問題,其根本意圖在于要警鐘常鳴,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當然作者的工作經歷和學知還是有限的,若此文能起拋磚引玉之作用,也就達到了作者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