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物的概念
1、定義物質進入機體,蓄積達一定的量后,與機體組織發(fā)生生物化學或生物物理學變化,干擾或破壞機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永久性的病理狀態(tài),甚至危及生命,稱該物質為毒物。工業(yè)生產過程中接觸到的毒物(主要指化學物質),稱為工業(yè)毒物。
2、工業(yè)毒物的物理狀態(tài)? 在生產環(huán)境中,毒物常以氣體、蒸氣、煙塵、霧和粉塵等形式存在,其存在形式主要取決于毒物本身的理化性質、生產工藝、加工過程等。
3、毒性及其表示方法
毒性是用來表示毒物的劑量與引起毒作用之間關系的一個概念。它是指一種物質引起人體的病理變化,造成損傷的能力。我們通常采用下列指標:
1、半數致死量或濃度(LD50或LC50)
引起一組受試動物中半數動物死亡的劑量或濃度。
2、絕對致死量或濃度(LD100或LC100)
引起一組動物全部死亡的最低劑量或濃度。
3、最小致死量或濃度(MLD或MLC)
引起一組動物中個別死亡的劑量或濃度。
4、最大耐受量或濃度(LD0或LC0)
引起一組動物全部存活的最高劑量或濃度。
5、急性閾劑量或濃度(Limac)
一次染毒后,引起機體某種有害反應的最小劑量或濃度。
6、慢性閾劑量或濃度(Limac)
在慢性染毒時(即長時間反復染毒)引起機體反應的最小劑 量和濃度。
7、無反應濃度(EC0)
指不引起機體反應的最大濃度。
以上表示毒性的指標中,以半數致死量最為常用。毒性大小與致死量成正比,即致死所用劑量越小毒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