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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市政施管-10 | |||||
工程名稱 | ? | 分部名稱 | ? | |||
分項名稱 | ? | 交底日期 | 年?月?日 | |||
交底人 | ? | 交底人職務 | ? | |||
交底內容: 2) 梯子需接長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一處。連接后的梯梁強度、剛度,不得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剛度。 3) 梯腳應置于堅實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墊高使用;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 4) 梯于結構必須堅固,梯梁與踏板的連接必須牢固;梯子結構應根據(jù)材料性能進行受力驗算,經計算定(6) 基坑施工現(xiàn)場可根據(jù)環(huán)境狀況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員使用,人行土坡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中應采取防揚塵措施,并經常維護,保持完好。 2) 兩側應設邊坡,溝槽(基坑) 側無條件設邊坡時,應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設防護欄桿。 3) 坡道上體應穩(wěn)定、堅實,宜設階梯,表層宜硬化處理,無障礙物。 4) 寬度不宜小于衛(wèi)二,縱坡不宜陡于1:3。 7. 臨邊作業(yè)必須設防護欄桿,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木質欄桿上桿梢徑不得小于7cm,下桿梢徑不得小于6cm,欄桿柱梢徑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鋼筋橫桿上直徑不得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得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鋼管橫桿、欄桿柱均應采用直徑 48mm×(2.75~3.5) 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2)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欄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應為1.2m,下桿離地高度應為50cm~60cm。欄桿柱間距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得大于2m。 (3) 欄桿柱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錘擊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鋼管離基坑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欄桿柱在混凝土結構上固定,采用鋼質材料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的 L 50×5角鋼,其上、下各設一孔,以直徑10mm螺栓與木桿件拴牢;欄桿柱在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人規(guī)格相適應的設預埋件的預制塊,并固定。 (4) 防護欄桿的底部必須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擋腳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擋腳板上有孔眼時,孔徑不得大于2.5cm。 (5) 欄桿的整體構造和欄桿柱的固定,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 高處臨街的防護欄桿應加掛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全封閉措施。 ? | ||||||
會簽 欄 | 參 加 單 位(部門、班組) | 參 加 人 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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