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用氣瓶使用前應到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無使用登記證的氣瓶禁止加氣。
2、車用氣瓶的首次檢驗和第二次檢驗為每三年進行一次,第二次檢驗后每兩年進行一次;出租車用氣瓶的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第二次檢驗的有效期為一年。為確保按期檢驗,車用氣瓶應加貼電子標簽,未加貼電子標簽氣瓶禁止加氣。加貼電子標簽地點:市特檢所車用氣瓶檢驗站,地址:中興東大街與東華路(107國道)交叉口南行600米路西CNG加氣站院內。
3、車用氣瓶應由具備CNG汽車改裝資質的正規(guī)改裝廠進行改裝維修,包括裝、拆氣瓶。嚴禁無資格單位對氣瓶進行改裝、維修、拆裝檢驗等,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氣瓶的原始制造標示、銘牌應齊全,內容完整,鋼印清晰。
4、氣瓶嚴禁劃傷,磕碰及酸腐蝕,氣瓶與緊固帶和安裝支架之間應使用隔離橡膠墊緊固良好,對已磨損和變形的橡膠墊應及時更換。氣瓶不得靠近熱源,不得受日光暴曬,氣瓶不得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