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用。
4.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9.1. 使用氧氣瓶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9.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9.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9.4.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板。
9.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9.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9.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9.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