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安全要求
1.1隧道施工應做好施工前期準備工作,正確選用施工方法,并結合地形、地質等實際情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隧道長度大于1000m時,應制訂地質超前預報方案和實施細則,并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1.2隧道施工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將本班組的施工情況及有關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本上,工地值班負責人、領工員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每班開工前未認真檢查工作面安全狀況,不得施工。
1.3在軟巖或不良地質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設計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應對指定范圍進行超前探測,并遵守弱爆破、短開挖、強支護、早襯砌、先護頂等小循環(huán)的施工原則。
1.4施工中應加強對圍巖及支護的檢查和量測,掌握圍巖及支護的變形位移情況。如發(fā)現(xiàn)隧道內有險情,必須在危險地段設置明顯標志或派專人看守,并迅速報告施工現(xiàn)場負責人,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情況危險時,應將工作人員全部撤離危險區(qū),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1.5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好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1.6進洞前應先做好邊仰坡防護和排水設施。
2爆破安全技術要點
2.1洞內爆破必須統(tǒng)一指揮,并由經過專業(yè)培訓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證之專業(yè)爆破人員進行作業(yè)。
2.2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遠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曠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3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2.4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xiàn)場,其安全距離為:(1)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2)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m;(3)相鄰的平行道、橫通道及洞間不少于50m;(4)單線上半斷面不少于300m,單線全斷面與雙線上半斷面不少于400m;(5)雙線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時,不少于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