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chǎn)“十五不準”規(guī)定。
2、稱配藥物前,必須檢查桿秤是否準確,藥物是否準備齊全。
3、看清藥物,認準配方,稱準藥量。
4、每稱不超過1.5公斤,混合均勻后必須送走,不得超量。
5、不得貪多圖快,不顧質(zhì)量。
6、每盆藥必須放相應(yīng)的品名牌子,以便下道工序能準確地識別藥物品種,避免混亂。
7、每次稱完藥下班時必須沖洗清掃工作場地,將桿稱、裝藥器具清洗干凈。
8、將剩余原料收撿入庫,關(guān)門落鎖。
9、在稱藥時如果發(fā)現(xiàn)單料有異常情況,必須停止使用,待檢驗或?qū)嶒灤_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稱配藥物時切實注意,不能將單料的原料混亂。
11、裝原料的器具外必須粘貼易識別的標簽,以免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