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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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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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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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安裝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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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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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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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及要求:
1、乙炔瓶、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鋼質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氣瓶和操作點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3、乙炔瓶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乙炔瓶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橡膠軟管上,更不能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行車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用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
7、操作人員在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且不得正面對著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該留49Kpa(0.5kg/c㎡)的剩余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中,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點火時,槍口不準對人。
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1、乙炔、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軟管著火時,不得拆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拆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制將火熄滅。
12、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13、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氣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14、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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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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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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