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石混填路堤
土石混填路堤時,如土石易分清時,宜分開填筑。如土石分不清時,要按下述述分別施工,不準亂拋亂填。
(1)、當石塊含量多于70%時,按填石施工,分層水平鋪填。將石塊大面向下,小面朝上分開攤平放穩(wěn),縫隙內填以小塊石或石屑,每層厚度不大于0.4m,大致整平后予以壓實。
(2)、當石塊含量在50~70%時,按上述辦法擺平放穩(wěn),每層厚度不得超過0.3m,大石塊間隙填土并予以壓實。
(3)、當石塊含量少于50%時,可按填土施工。在卸土后隨擺石塊隨均土,平整成厚層0.3m再壓實。
(4)、土石混填料中石塊強度大于20Mpa時,石塊的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壓實層厚度之2/3,超過的要清除。當石塊強度小于15Mpa的軟質巖或強度小于5Mpa的極軟質巖,石塊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壓實厚度,超過的要打碎后鋪填壓實。
3、填石路堤
(1)、填石路堤施工前應進行基底處理,要求同填土路堤。
(2)、填石路堤應分層填筑、分層壓實、松散層厚不大于0.5米。
(3)、用于路堤填筑的石料強度不小于20Mpa,最大粒徑不超過30cm。
(4)、逐層填筑時,應由專人指揮,按水平分層,先兩側后中央卸料,并用推土機推平。
(5)、填石路堤傾填前,應用大于30cm的硬質石料(強度大于25Mpa)沿坡腳進行臺階式碼砌,邊坡的碼砌厚度為1~2m。
(6)、填石路堤的壓實度按《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guī)范JT033-95》第7.1.5條規(guī)定。
(7)、為保證路床填料均勻、密實、強度高,減少路基的不均勻沉降,路床頂面以下80cm范圍填碎石土(粒徑不超過10cm)。
(8)、填石路堤應使用重型振動20t壓路機分層灑水壓實。壓實時繼續(xù)用小石塊或石屑填縫,直到壓實層頂面穩(wěn)定、不再下沉(無輪跡)、石塊緊密、表面平整為止。
(9)、施工中壓實度由壓實遍數(shù)控制。壓實遍數(shù)由現(xiàn)場試驗確定,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檢驗批準。
4、低填路基處理方案
對于填方小于1米、路床存在軟弱地基土,清表后仍不能保證壓實度的路段或者挖方路床為軟弱地基土路段采用挖除軟土換填砂礫,然后在換填頂面設置土工格柵的施工方法。格柵采用單向拉伸土工格柵,其抗拉強度≥80KN/m、拉伸模量≥100KN/m、幅寬≥2.0m。
5、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處的處理方案
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處的路基填筑施工非常重要,我們將采取如下措施搞好填切交界處的填筑。
(1)在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處填筑之前,將腐質土、雜草、樹根清除出施工現(xiàn)場;
(2)用人工或用推土機開挖臺階,開挖臺階的寬度為2.0m,并向內側傾斜4%;
(3)在填筑之前,用壓路機或打夯機將臺階壓實到規(guī)定要求的范圍;
(4)第一層土工格柵鋪設在墊層底面,依次為往下設置各層土工格柵,各層土工格柵間距為40cm;
(5)在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處開臺階后,鋪設土工格柵進行處理后再繼續(xù)進行填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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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路塹施工
挖方:山體開挖應按設計要求放坡,每開挖一級山坡即對該山坡進行防護,做好路塹開挖的排水工作;爆破應保證邊坡的穩(wěn)定;爆破粒徑應滿足路基填筑的要求。
1、土方開挖
(1)、土方開挖按圖紙要求自上而下進行施工,不得亂挖或超挖。無論工程量多大,土層多深,均嚴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
(2)、開挖中如發(fā)現(xiàn)土層性質有變化時,應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邊坡,并及時報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
(3)、在指定的棄土場不能滿足棄方要求時,應盡早重新選擇棄土位置并相應修改施工方案報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
(4)、沿溪及沿山坡和其他按圖紙規(guī)定不能橫向棄置廢方的開挖路段,必須嚴格在指定的棄土場棄方。
(5)、對圖紙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纜線、文物古跡和其它結構物應該進行保護。開挖中一旦發(fā)現(xiàn)上述結構物應立即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且應停止作業(yè)并保護現(xiàn)場等待處理。
(6)、居民區(qū)附近的開挖要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居民區(qū)房屋及保證居民和施工人員的安全,并為附近居民的生活和交通提供臨時便道和便橋。
(7)、路床表層下如為有機土、難以晾干壓實的土、或者強度達不到規(guī)定的土,均應換填處理。
(8)、土方地段的路床頂面標高,考慮因壓實而產生的下沉量,其值由試驗確定。路床頂面以下300mm的壓實度,或路床頂面以下?lián)Q土超過300mm時,其壓實度均應不小于95%。按《公路土工試驗規(guī)程》(JTJ051-93)重型擊實法進行檢驗,如不符合要求,應進一步壓實或采取其他措施進行處理,使之達到規(guī)定的壓實度。
(9)、當因氣候條件使挖出的材料無法按照本規(guī)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壓實時,應停止開挖,直到氣候條件轉好。
2、石方開挖
(1)、根據(jù)地形、地質、開挖斷面及施工機械配備等情況,采用能保證邊坡穩(wěn)定的方法施工。根據(jù)測量放出的路塹中心線和開挖邊樁線,用推土機推出平臺,平臺寬度一般不小于6~8m。鉆眼:采用鑿巖機鉆孔,深孔的位置預先按設計爆破參數(shù)計算。鉆鑿順序由遠及近、由內向外順序進行。鉆機移位時,要注意保護成孔和孔位標記。裝藥爆破:裝藥前用測繩錘或長炮棍檢查孔深和孔內是否堵孔,當發(fā)現(xiàn)問題經處理仍滿足不了設計要求時,應根據(jù)實測孔深修改裝藥量。由于爆破一次爆破孔數(shù)較多,裝藥結構及引爆網絡均較復雜,因此需加強工地指揮和組織檢查工作。挖、裝、外運:臺階爆破后,首先將堆積在坡面上的大塊危石清理掉,然后再進行挖裝作業(yè)。為給挖掘機創(chuàng)造工作條件,應用推土機輔助清理場地與道路,運輸車輛用自卸車與挖掘機組成一個機械運輸班組,形成流水作業(yè)。
(2)、石方爆破作業(yè)以小型及松動爆破為主,嚴禁過量爆破,并在事前14天制定出計劃和措施報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當確需進行大爆破施工時,嚴格按《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033-95)第6.3.14條規(guī)定編制技術設計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28天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
(3)、將爆破器材的存放地點、數(shù)量、警衛(wèi)、收發(fā)、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藝圖紙編制報告,并在爆破器材進入工地前28天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同時將運入路線和時間報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待取得通行證后方可將爆破器材運入工地保管。
(4)、確定爆破的危險區(qū),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設施受到危害和損壞。在危險區(qū)的邊界應設置明顯的標志,建立警戒線和顯示爆破時間的警戒信號,在危險區(qū)的入口或附近道路應設置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人員在爆破時進入危險區(qū)。
(5)、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動巖石,必須清除。
(6)、石方路塹的路床頂面標高,應符合圖紙要求,高出部分輔以人工鑿平,超挖部分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批準的材料回填并碾壓實穩(wěn)固。
3、爆破施工
根據(jù)總體施工方案,石方開挖爆破包括山體主方量爆破和修坡爆破兩部分。
(1)、爆破前的施工準備
爆破法施工的路段,施工前已經查明路段內無電纜線,地下預埋管線,開挖邊界線外150m處有居民房屋,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爆破方案,確保施工安全。
凡進行爆破作業(yè),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爆破證書的專業(yè)人員施爆。在石方開挖區(qū)應注意施工排水,應在縱向和橫向形成坡面開挖面,其縱坡應滿足排水要求,以確保爆破的石料不受積水的浸泡。
(2)、爆破方法選擇
山體爆破開挖時,必須控制爆破振動對周圍建(構)筑物的影響,因此采用何種爆破方法以及爆破藥量的控制將決定這種影響的程度。工程爆破中一般用爆破振動速度V值作為保護目標的安全控制指標。根據(jù)國家頒布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結合工程周邊環(huán)境情況本次爆破的振動速度應控制在V≤1cm/s。
根據(jù)開挖區(qū)山體的地形地質條件,結合工程要求和工程特點,當開挖濃度超過15m時,采用臺階爆破方式。主體方量的爆破一般采用中深孔爆破結合藥壺爆破、淺孔爆破的方法。
爆破參數(shù):
I、抵抗線長度W
W=h×d×η÷150
式中:h—階梯高度(m)
D—硬度系數(shù),D=0.46~0.56
D—炮孔直徑(mm),d=80~300mm
η—高度影響系數(shù),見下表所列:
高度影響系數(sh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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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 | 10 | 12 | 15 | 17 | 20 | 22 | 25 | 27 | 30 |
η值 | 1.0 | 0.85 | 0.74 | 0.6 | 0.6 | 0.56 | 0.52 | 0.4 | 0.42 |
II、炮眼深度L(m)
L=(0.8~0.9)*h
III、孔距a(m)
a=(1.2~1.5)W
IV、排距b(m)
方格布置炮孔b=a
三角布置炮孔b=0.87a
Ⅴ、裝藥量Q(kg)
Q=0.33KhWa
式中:K__單位耗藥量(kg/m3)。
K值可根據(jù)巖石等級用下式計算各級巖石的平均K值:K=0.1N+b
式中:N__巖石等級(16級分級法)
b__系數(shù),當N≤7時,b=0.7,當N>7時,b=0.6
爆破炮眼布置,采用“V”形起爆網絡。施工流程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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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施工工序為:在開挖時,先修筑施工便道到山頂,采用推土機和爆破相結合的方法展開臺階爆破作業(yè)面,如分臺階爆破,則待第一個臺階工作面形成一定的規(guī)模后,再開拓下一個臺階作業(yè)面,依此類推。整個作業(yè)空間上要逐步達到多臺階、多作業(yè)面同時展開的施工高峰,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間與設備,提高施工效率。
(3)、爆破施工安全工作
I、爆破安全參數(shù)的選定
爆震對地面建筑的安全距離R
R震=Ka√Q3
式中:Q—總裝藥量(kg)
a—與地質條件有關的地震波衰減系數(shù),一般取1~3
K—系數(shù),堅石:K=3;土:K=7~15
個別飛石的安全距離R石
R石=20n2WK(m)
式中:n—爆破作用指數(shù),采用炮群中最大藥包的相應值,取0.75
W—最小抵抗線(m)
K—安全系數(shù),對于人:K=1.5~2.0;對機械:K=1.0
在爆破設計時,應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控制最小抵抗線方向來控制改變飛石的方向。
空氣沖擊波的安全距離R氣
R氣=K√Q(m)
式中:Q—總裝藥量(kg)
K—系數(shù),對建筑物采用
3~5,對于人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