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4.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15.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6.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5m高護欄,要設置一定數(shù)量臨時上下施工樓梯。
17.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18.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搗混凝土加固。
19.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
20.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況)。
21.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jù)設計標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松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質量。
22.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23.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引起支撐破壞或拉損。
24.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