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登高裝置有:梯子、活梯、活動架,腳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籠、吊椅,升降工作平臺,動力工作平臺。其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有:
1)登高裝置自身結構方面的設計缺陷;
2)支撐基礎下沉或毀壞;
3)不恰當地選擇了不夠安全的作業(yè)方法;
4)懸掛系統結構失效;
5)因承載超重而使結構損壞Z
6)因安裝、檢查、維護不當而造成結構失效;
7)因為不平衡造成的結構失效;
8)所選設施的高度及臂長不能滿足要求而超限使用;
9)由于使用錯誤或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不穩(wěn);
10)負載爬高;
11)攀登方式不對或腳上穿著物不合適、不清潔造成跌落;
12)未經批準使用或更改作業(yè)設備;
13)與障礙物或建筑物碰撞;
14)電動、液壓系統失效;
15)運動部件卡住。
下面選擇幾種裝置說明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其他有關裝置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可查閱相關的標準規(guī)定。
1)梯子
?。╨)首先,考慮有沒有更加穩(wěn)定的其他代用方法,要考慮:工作的性質及持續(xù)的時間,作業(yè)高度,如何才能達到這一高度,在作業(yè)高度上需要何種裝備及材料,作業(yè)的角度及立腳的空間以及梯子的類型及結構;
(2)用肉眼檢查梯子是否完好而且不滑;
(3)在高度不及5米且需要用登高設備時,由一個人檢查梯子頂部的防滑保障設施,由另一人檢查梯子底部或腿的防滑措施;
?。?)要保證由梯子登上作業(yè)平臺時或者到達作業(yè)點時,其踏腳板與作業(yè)點的高度相同,而梯子應至少高過這一點1米,除非有另外的扶手;
(5)在每間隔9米時,應設有一個可供休息的立足點;
(6)梯子正確的立足角,大致是75”(相當于水平及垂直長度的比例為1:4);
?。?)梯子豎框應當平衡,其上、下兩方的支持應當合適;
(8)梯子應定期檢查,除了在標志處外,不應噴漆;
(9)不能修復再使用的梯子應當銷毀;
?。?0)金屬的(或木頭已濕的)梯子導電,不應當置于或者拿到靠近動力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