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可代校長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委員會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
3.根據(jù)上級要求,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組織制定各種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4.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把學校安全工作任務分解到各處室、部門和崗位,并負責檢查、督導落實。
5.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干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開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檢查各處室、部門、崗位的安全防范和隱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關臺賬,在相關記錄表上簽字。
6.定期組織培訓學校安全保衛(wèi)干部和員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提高防范和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杜絕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7.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各類宣傳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
8.定期組織檢查學校各部門的安全設施及器材,保證完好有效。? 9.協(xié)助校長加強與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派出所、消防、衛(wèi)生、食品藥品監(jiān)管、城管等部門的聯(lián)系,積極開展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各類臺賬和檔案制度,檢查指導學校各類安全資料的歸檔備案。
11.督促檢查放學前一分鐘、每周一節(jié)課、每月一次專題講座的安全教育。
13.組織對學校建筑物、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加強學校宿舍設施安全管理和其它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14.負責學校食品安全與衛(wèi)生防疫工作;組織制定學校食品、飲用水及傳染病防控規(guī)章制度;負責食堂、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及飲用水安全;負責督促職能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與疾病防控措施。
1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chǎn)安全。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