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尾礦壩灘頂高程必須滿足生產(chǎn)、防汛、冬季冰下放礦和回水的要求。
2、尾礦筑壩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超高、沉積干灘長度和下游壩面坡度。
3、上游式尾礦筑壩法,應于壩前均勻分散放礦,修子壩或移動礦管時除外,不得任意從庫后或庫側放礦;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a)粗顆粒尾礦沉積于壩前,細顆粒排至庫內,在沉積灘范圍內不允許有大面積礦泥沉積;
(b)沉積灘頂應均勻平整;
(c)沉積灘坡度及長度等應符合設計的要求;
(d)嚴禁礦漿沿子壩內坡趾橫向流動沖刷壩體;
(e)放礦礦漿不得沖刷壩坡;
(f)放礦應有專人管理;
4、壩體較長時應采用分段交替放礦作業(yè),使壩體均勻上升,應避免灘面出現(xiàn)側坡、扇形坡或細顆粒尾礦大量集中沉積于一端或一側。
5、每期子壩堆筑完畢,應進行質量檢查,檢查記錄需經(jīng)主管技術人員簽字后存檔備案。主要檢查內容:
(a)子壩剖面尺寸、長度、軸線位置及邊坡坡比;
(b)新筑子壩的壩頂及內坡趾灘面高程、庫內水面高程;
(c)尾礦筑壩質量。
6、初期壩建設按設計圖紙要求組織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