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平交道口通行安全性的對策
1、平面交叉的間距和岔數(shù)
根據(jù)使用功能和投資限制,當一、二級公路和二級及二級以下的公路交叉時,多采用平面交叉。為保證公路的通行能力,減少交通延誤并提高安全性,平面交叉道口的間距應盡可能大一些。各級公路平面交叉(包括出、入口在內(nèi))的間距應不小于《公路路線設計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值。但另一方面,為方便當?shù)厝罕姵鲂?,即使與機耕道路交叉也往往需要設置平交口,這就形成了一對矛盾,應酌情處理。當沿線交叉道口間距較小時,可將等級較低的被交路引導到與公路相交的另一條支路上,或并入平行于公路輔道上,在其他入口處進入主路。
新建公路不得直接與已建成的四岔或四岔以上的平面交叉相聯(lián)接。當與既有四岔交叉相交時,應將交通量最小的一條公路在一定距離外處并入另一條交通量較小的公路,仍維持四岔交叉。
2、平面交叉的交角和平交道口的視距
平面交叉的交角宜為直角。當斜交時,其銳角不應小于70度。當交角小于70度時,應對次要公路在交叉前一定范圍內(nèi)作局部改線,使交角不小于70度。T形交叉中,次要公路應扭正改線。斜交十字交叉中條件允許時應將次要公路進行扭正處理,條件不允許時,如果次要公路的交通量不大,可將它錯位設計成兩個分開的T形交叉。
每條岔路的轉(zhuǎn)彎車道上都應提供與行駛速度相適應的引道視距,引道視距在數(shù)值上等于停車視距。當采用運行速度計算兩相鄰岔路間各自停車視距(SSD)所組成的通視三角區(qū)時,如果三角區(qū)內(nèi)有阻擋通視的障礙物時,應保證主要公路上的安全交叉停車視距(SISD),次要公路上至主要公路車道邊線為4.5m所組成的三角區(qū)應保證通視。
安全交叉停車視距應滿足:SISD≥(3v85/3.6)+SSD
式中:SISD———安全交叉停車視距(m);
SSD———停車視距(m);
V85———運行速度計算值(km/h)。
3、渠化設計
當相交公路等級較高或交通量較大的平面交叉時,應采用由分隔島、導流島來指定各行駛方向車流行徑的渠化交叉。根據(jù)公路等級和各轉(zhuǎn)向交通量的大小來確定各轉(zhuǎn)向的交通島。特別是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設置左轉(zhuǎn)彎車道及分隔島:①左轉(zhuǎn)彎交通會引起明顯的交通擁阻或交通事故;②與高速公路集散路相交叉;③非機動車輛較多且無專門的非機動車道的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