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ǘ┐笮偷刭|災害應急處置大型地質災害發(fā)生后,省、市、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省、市、縣三級突發(fā)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fā)生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fā)因素、災害體規(guī)模等,并立即將災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直接上報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在應急處置過程中,還應及時續(xù)報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市人民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助工作,控制地質災害進一步發(fā)展,同時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地質災害情況。
省國土資源廳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立即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會同有關部門趕赴現場,與市人民政府共同組成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搶險救助等工作;及時將地質災害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調查處置結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報告,并按照有關要求上報國土資源部。
?。ㄈ┲行偷刭|災害應急處置中型地質災害發(fā)生后,市、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市、縣兩級突發(fā)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fā)生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fā)因素、災害體規(guī)模等,并立即將災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
市人民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組織市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發(fā)生地質災害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救助工作,同時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省有關部門視具體情況,派出督導組和專家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市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專業(yè)技術力量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由省國土資源廳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國土資源部。
?。ㄋ模┬⌒偷刭|災害應急處置小型地質災害發(fā)生后,縣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縣級突發(fā)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fā)生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立即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fā)因素、災害體規(guī)模等,并在1小時內將災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本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及時組織地質災害災情調查,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
市人民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并視具體情況,派出督導組和專家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調查處置結果上報省國土資源廳。
?
?。ㄎ澹┙泴<医M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qū),宣布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并予以公告。
五、應急保障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是一項長期的、持續(xù)的、跟蹤式的、深層次的和各階段相互聯系的工作,是有組織的科學與社會行為,而不是隨每次災害的發(fā)生而開始和結束的活動。因此,必須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ㄒ唬┲匾曂ㄓ嵟c信息傳遞機構、人員和裝備的建設和升級換代,確保在地質災害發(fā)生前、災害處置過程中和災后重建中的信息暢通。
?
?。ǘ└骷壢嗣裾鶕甑刭|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經費情況,將本年度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經費納入各級年度財政計劃和預算,以確保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
?。ㄈ┙⒕戎挝镔Y儲備制度,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用于災民安置、醫(yī)療衛(wèi)生以及生活必需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制度,確保貨源供應,保證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技術裝備的及時更新。
?。ㄋ模┘訌姽嫘缘刭|隊伍建設,加大地質災害調查、監(jiān)測和減災工程基礎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儲備和分析能力建設,滿足突發(fā)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ㄎ澹┘訌姀V大干部群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發(fā)災后應急救助手段及時到位和有效。
?。└骷墖临Y源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qū)域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六、附則
?。ㄒ唬┑卣鸷秃樗l(fā)的地質災害依照相關的規(guī)定處置。
(二)本預案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解釋。
?。ㄈ┍绢A案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