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應對稱投入燃燒器,嚴禁缺角,配風時盡量使各處空氣系數(shù)均勻,嚴防局部缺氧熄火打炮。
8.加強對火檢探頭檢查維護,每班應擦拭一次探頭,保持探頭清潔,發(fā)現(xiàn)缺陷及時聯(lián)系熱工處理,嚴禁隨意退出探頭及保護,若因缺陷需要退出時,應經總工批準,并做好安措。
9.當爐膛已經滅火或已局部滅火并頻臨全部滅火時,嚴禁投油助燃。當鍋爐滅火后,應立即停止燃料供給,嚴禁用爆燃法點火,經通風5分鐘后,并消除熄火原因方可重新點火。
10.滅火保護及熱工電源應采取雙電源方式,保證電源可靠。
11.應按規(guī)定做滅火保護靜態(tài)和動態(tài)試驗,做滅火保護靜態(tài)時,應試驗滅火保護動作的每個條件,以確保證保護動作可靠。
12.加強對燃油系統(tǒng)各閥門檢查與維護,消除內漏;對油跳閘閥定期試驗,確保動作可靠,關閉嚴密。
13.當火嘴有缺陷時,應停爐處理,確保著火燃燒安全可靠及動力場良好。
14.鍋爐大小修后應做空氣動力場試驗,確??諝鈩恿隽己茫詣?chuàng)造良好的著火燃燒條件。
15.當滅火保護有缺陷,不能保證正常投入時,嚴禁啟動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