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觸電傷害作為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四大傷害事故之一,是指電流通過人體而產生的化學效應、機械效應、熱效應及生理效應而導致的傷害。施工現(xiàn)場的電氣系統(tǒng)本身也是一個相對獨立、完整的體系,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就應從“人-機-環(huán)境”綜合考慮,并注意電氣的系統(tǒng)性、完整性。
1事故舉例
事故發(fā)生概況
2003年7月18日下午2時,某工地職工湯某、劉某在工地AB區(qū)地下二層抹頂棚與墻底的陰角線,光線較暗。湯某因倉庫管理人員不在,擅自從倉庫中取出一個三級電源箱和一盞碘鎢燈。由于碘鎢燈一頭接線斷開,便用一根塑銅線將相線與燈管進行搭接,并私自將三級電源箱電源插到二級箱后(電源箱為外接式配電箱)。湯某在將碘鎢電源插到三級電源箱上時,身體向前一撲,俯臥在三級電源箱上,劉某急忙跑到20m外的二級箱處拔掉電源插頭,并將湯某急送醫(yī)院,但因心臟衰竭,搶救無效而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經過事故調查組認真調查取證,事故原因如下:
1.1直接原因
?。?)死者湯某嚴重違章,不經倉庫管理人員允許,私自取用不合格的電源箱和碘鎢燈,并私自搭接碘鎢燈的電源線而造成碰殼。
(2)二級電源箱里未接保護零線;二級箱至三級箱的電源引線錯誤,三級箱電源應從二級箱里帶漏電保護器的開關下引線;三級電源箱漏電保護開關失靈;碘鎢燈燈架與外殼相碰,致使保護零線帶電,而保護零線與三級電源箱相接而使三級箱的箱體帶電如圖1。
?。?)環(huán)境因素:地面潮濕有水,事故現(xiàn)場屬潮濕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