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檢修電氣設備時,停送電操作錯誤、帶電操作或施工不慎,可能造成人身觸及一相而漏電。
1.4.5 開關分、合閘時,因滅弧機構有故障造成電弧熄滅困難、電弧接觸外殼而漏電。
1.5 因意外事故引起漏電
1.5.1 井下電纜常因頂板冒落、礦車掉道、支柱傾倒等意外機械事故被損傷而導致漏電。
1.5.2 井下電纜因短路故障造成局部對地絕緣損壞,當處理故障后未經對地絕緣電阻測定而恢復送電時,就會發(fā)生漏電。
1.5.3 采、掘頭面的電氣設備離頭面太近而受到炮崩,造成設備損壞或絕緣破壞,也是導致漏電的一個原因。
2 井下低壓電網發(fā)生漏電的危害
煤礦井下低壓電網大部分在采區(qū),環(huán)境惡劣,工作人員和生產機械比較集中,電網若發(fā)生漏電,將導致以下危險:
2.1 引起人身觸電 當電氣設備因絕緣損壞而使外殼帶電時,工作人員接觸外殼就會導致人身觸電事故。此時入地電流的一部分將要從人體流過,其數(shù)值大到一定程度就會造成人員傷亡。工作人員觸及刺破橡套電纜外護套而暴露在空氣中的芯線是一種更嚴重的人身觸電,此時入地電流大部分流經人體,因而對人員的危害性更大。
2.2 引起瓦斯及煤塵爆炸 我國大部分煤礦都有瓦斯和煤塵爆炸的危險,當井下空氣中的瓦斯或煤塵達到爆炸濃度且有能量達到0.28 mJ的點火源時,就會發(fā)生瓦斯或煤塵爆炸。當電網發(fā)生單線接地或設備發(fā)生單相碰殼時,在接地點就會產生電火花,若此時電火花具有足夠的能量,就可能點燃瓦斯或煤塵。
2.3 使雷管無準備引爆 漏電電流在其通過的路徑上會產生電位差,漏電電流的數(shù)值越大,所產生的電位差就越大,如果電雷管兩端引線不慎與漏電回路上具有一定電位差的兩點相接觸,就可能發(fā)生電雷管無準備爆炸的事故。
2.4 燒損電氣設備,引起火災 長期存在的漏電電流,尤其是兩相經過渡電阻接地的漏電電流,在通過設備絕緣損壞處時將散發(fā)出大量的熱,使絕緣進一步損壞,甚至使可燃性材料著火燃燒。
2.5 引起短路事故 長期存在的漏電電流及電火花使漏電處的絕緣進一步損壞,最后危及相間絕緣而造成短路,形成更大的電氣故障,對礦井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2.6 嚴重影響生產 《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一旦電網發(fā)生漏電,就必須停電處理。漏電故障的處理少則數(shù)小時,多則達幾個班,因而嚴重影響生產,降低煤炭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停電使局部通風機停轉,通風惡化,形成瓦斯積聚,反過來又威脅礦井安全。
3 預防井下漏電及人身觸電的措施
井下漏電威脅煤礦的安全生產,因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預防這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結合煤礦的具體情況,可采取以下措施:
3.1 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和試驗,性能指標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更換。
3.2 井下電纜應懸掛整齊,避免出現(xiàn)“擠、壓、埋、淋、砸、崩、摩”現(xiàn)象。采煤工作面要避免乳化泵站高壓管路工作狀態(tài)下竄動時與電纜產生的摩擦,掘進頭的電氣設備要重點防護,避免電絞鋼絲繩摩擦電纜,迎頭電機負荷線要加裝護套,防止機械損傷,嚴禁炮崩電氣設備。
3.3 嚴格規(guī)范接線工藝,確保電氣密封,防止因灑水防塵時造成電氣內部受潮而漏電。
3.4 加強手持式電動工具把手的絕緣,在把手上再加一層絕緣套,以形成雙重保護。
3.5 嚴格按章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避免因誤操作而引起人身觸電和其他電氣事故。
3.6 使用可靠的保護接地系統(tǒng),利用漏電保護裝置及時切斷漏電故障線路的電源,防止人身觸電和故障的擴大。
3.7 井下配電變壓器的中性點禁止直接接地,以減少漏電或觸電電流。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機電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通過深入開展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井下供電線路的面貌和供電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煤礦井下低壓供電線路的漏電故障大幅度減少,有力地促進了礦井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