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0 采用洞石、砂巖等強度較弱的板材時,應當在板背設置有防止石材碎裂的安全措施。
??????? 3.11高度超過50米的建筑幕墻工程應當設置滿足面板清洗、更換和維護要求的裝置。
??????? 4 材料控制
??????? 4.1建筑幕墻工程采用的建筑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yè)和地方相關工程建設標準以及工程設計要求。其中支承框架、面板、結構膠與密封材料、防火保溫材料、錨栓等采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的,應當符合推廣應用的有關規(guī)定。
??????? 4.2石材幕墻金屬掛件與石材間的固定和填縫應當采用強度可靠、耐久性強的粘接材料,禁止使用云石膠等易老化的粘接材料。
??????? 4.3 建筑幕墻用安全夾層玻璃外露時應當有封邊保護措施。安全夾層玻璃應當采用PVB(聚乙烯醇縮丁醛)或SGP(離子性中間膜)膠片干法加工合成技術,不得采用濕法工藝。其中,采用PVB膠片合成技術時,膠片的厚度應當不小于0.76mm。
??????? 4.4中空玻璃用硅酮結構密封膠的尺寸應當符合設計要求。中空玻璃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和玻璃與鋁框粘接用硅酮結構密封膠應當采用相同品牌、相同型號的產品。中空玻璃加工企業(yè)出具的產品合格證中應當載明加工時所用硅酮結構密封膠的品牌、型號和尺寸。
??????? 4.5建筑幕墻用不銹鋼材料應當采用奧氏體不銹鋼。其中,暴露于室外或處于高腐蝕環(huán)境的不銹鋼承重構件(包括背栓)的鎳含量應當不小于12%;非外露的不銹鋼構件的鎳含量應當不小于10%。緊固件螺栓、螺釘、螺柱等的機械性能、化學成分應當符合《緊固件機械性能》系列國家標準(GB/T 3098.1~3098.21)的規(guī)定。
??????? 4.6 建筑幕墻的后置埋件應當根據(jù)設計要求選用后切(擴)底機械錨栓和定型化學錨栓等性能可靠的錨栓,不得使用普通化學錨栓。當采用定型化學錨栓時,供應商應當提供化學錨栓的耐高溫測試報告。
??????? 4.7 對按照規(guī)定應當進行檢測、檢驗的幕墻建筑材料,生產廠家應當提供產品質量的檢測、檢驗報告,出具質量保證書。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幕墻建筑材料進行復驗。復驗項目如下:
??????????? (1)主受力桿件的鋁(型)材的力學性能、壁厚、膜層厚度和硬度,鋼材的力學性能、壁厚和防腐層厚度;
??????? (2)螺栓的抗拉、抗剪和承壓強度;
??????? (3)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和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石材用結構膠的粘結強度;
??????????? (4)石材的彎曲強度;
??????? (5)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
??????? (6)合同約定的其他復驗項目。
??????? 未經生產廠家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和按規(guī)定施工單位應當復驗但未復驗或者復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5 施工要求
??????? 5.1施工高度達到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應當執(zhí)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有關規(guī)定。
??????? 5.2單元式玻璃幕墻的單元組件、隱框式玻璃幕墻的裝配組件,均應當在工廠加工組裝,不得在工地現(xiàn)場進行構件加工。玻璃幕墻組件制作應當有完整的廠內打膠記錄,并且具有可追溯性。除全玻幕墻外,不得在現(xiàn)場打注硅酮結構密封膠。
??????? 5.3 建筑幕墻施工前應當完成幕墻物理性能的檢測,送檢樣品應當與工程設計相符,檢測報告必須附樣品構造圖,并在圖中標注軸線及標高,檢測結果應當滿足設計要求。
??????? 5.4 明框玻璃幕墻外側用壓板應當連續(xù)設置,不得采用分段固定方式。后置式隔熱條應當連續(xù)安裝固定。
??????? 5.5 后置埋件錨栓抗拔承載力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現(xiàn)場檢測?,F(xiàn)場檢測極限承載力應當大于設計值的2倍。輕質填充墻不得作為幕墻的支承結構。
??????? 5.6 建筑幕墻工程的驗收應當符合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規(guī)定。隱蔽工程的驗收還應當提供相應的圖文及影像資料。涉及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影響較多的地區(qū),還應當進行淋水、可靠度等試驗。住宅工程在分戶驗收時應當將幕墻作為重要內容檢查驗收。
??????? 6 維護保養(yǎng)
??????? 6.1 建筑幕墻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向業(yè)主提供《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其內容應當符合《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guī)范》(JGJ102)、《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guī)范》(JGJ133)和《建筑幕墻》(GB/T21086)等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規(guī)定。
??????? 6.2 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實行業(yè)主負責制。在建筑幕墻工程竣工驗收后,建筑幕墻的業(yè)主應當按下列規(guī)定委托有相應工程設計、施工和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定期安全隱患排查:
??????? (1)框支撐幕墻在竣工驗收后一年時,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此后每五年檢查一次;
??????? (2)拉桿或拉索結構幕墻在竣工驗收后六個月時,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預拉力檢查和調整,此后每三年檢查一次;
??????? (3)幕墻工程使用10年后應當對工程不同部位的結構硅硐密封膠進行粘結性能的抽樣檢查,此后每三年檢查一次;
??????? (4)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仍繼續(xù)使用的玻璃幕墻,業(yè)主應當組織專家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評估意見執(zhí)行。
??????? 6.3 建筑幕墻的使用應當保障幕墻結構的完整性,不得隨意改變或附加構造。確需改變或附加構造的,應當事先征得原幕墻設計單位的復核認可。
??????? 6.4 建筑幕墻使用中發(fā)現(xiàn)面板破損、松動等安全隱患時,業(yè)主應當及時采取隔離和防護措施,并盡快組織維修。
??????? 建筑幕墻工程的建設除執(zhí)行本技術要求外,還應當符合《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guī)范》(JGJ102)和《建筑幕墻》(GB/T21086)等相關的國家、行業(yè)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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