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4建筑物臨近人行通道,應先搭設牢固的封閉通道。在防護棚臨近有高低壓電線路,能移走的移走,不能移走的要木質的材料搭設牢固的防護棚,棚的臨邊離高壓線路垂直距離不得小于5米,低壓線路不小于2米。在搭設前要有設計審批,要有搭設方案。搭設完要有驗收。
5.3.4.5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材料的強度不低于雙股8號鉛絲強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5.3.4.6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距墻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下層設水平網。操作面外側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和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2米。
5.3.4.7結構用里、外腳手架,使用時荷載不得超過270公斤/平方米,裝修用里、外腳手架,使用時荷載不得超過200公斤/平方米。
5.3.4.8在結構施工時,腳手架要始終高于建筑物一步架。架子頂端的高度:平屋頂必須超過女兒墻1米,坡屋頂必須超過檐口1.5米,并在最上層腳手板到頂端間加綁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安全網,安全網下口必須封綁牢固。
5.3.4.9落地式腳手架必須搭設供施工人員上下的通道,其要求如下:運料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為1:6(高:長),人行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米,坡度為1:3。
5.3.4.10通道的立桿、橫桿的間距與腳手架相適應,基礎按腳手架要求處理,立面設剪力撐。小橫桿間距:運料道不得超過1.5米。腳手板應滿鋪,可采取對接或搭接。對頭搭設腳手架應雙排木,板端搭過小橫桿150-200毫米。通道板上釘防滑條,防滑條厚度為20-30毫米,間距不大于300毫米。"之"字通道拐彎處設平臺,平臺及通道兩側必須綁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安全網。
5.3.4.11在作業(yè)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緊固件和連墻點。確因操作需要的臨時彌補措施,要在作業(yè)完畢離開時予以恢復。
5.3.4.12腳手架拆除,應先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和雜物,設置警戒范圍并設專人監(jiān)護。腳手架的拆除應按規(guī)定的拆除程序進行,接點應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桿配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過程中,凡已松開連接的桿配件應及時拆除運走,避免誤扶和誤靠已松脫連接的反剪。拆除作業(yè)中有需要加固的部位,應先加固再拆除,防止架體倒塌。拆下的零部件、桿件,應按規(guī)格分批運到地面,嚴禁投擲,并按規(guī)格品種碼放整齊。
5.3.4.13吊藍、外掛架子為工具式腳手架,應按照相應規(guī)程要求的構造搭設,同時應滿足以下安全防護要求。
5.3.4.13.1 在使用時應對組成架子的鋼管、鋼梁、扣件、掛鉤、腳手板、安全網進行外觀檢查?! ?.3.4.13.2鋼管外徑為48-51mm,壁厚3-3.5mm,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扣件無脆裂、變形;腳手板可用厚2.5-5cm木板或輕質金屬板,排木可用50×100mm木方或48mm鋼管,木腳手板及木方應無銹蝕、腐朽、劈裂、有活動節(jié)子的木板不可用做腳手板;安全網應用立網,無損壞或腐蝕;腳手板必須堅實并固定鋪嚴。腳手架與建筑物應拉接牢固,并立掛安全網,安全網下口應兜過腳手板下方后封嚴。
5.3.4.13.3工具式腳手架升降時,必須用保險繩,吊藍保險繩應兜底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吊鉤必須有防脫鉤。
5.3.4.13.4掛架子的穿墻掛件螺栓材質須采用45#鋼,其規(guī)格及與墻體固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施工中不得使用其它材質或規(guī)格的螺栓代替。掛架子安裝時,砼強度不得低于75Mpa,螺栓必須擰緊。
5.3.4.13.5掛架子安裝中,當掛架連接螺栓未安裝前,塔吊不準脫鉤。提升前未關好吊鉤前不允許松動連接螺栓。在進行大模板安裝、拆除起吊時,防止碰撞外掛架。
5.3.4.13.6吊藍鋼挑梁的選用、布置間距尺寸必須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且不小于14#工字鋼或承載能力不小于14#鋼的其它材料,挑梁的抵抗力矩必須大于傾覆力矩的三倍。承受鋼梁拉力的預埋吊環(huán),采用直徑不小于Φ12的一級圓鋼,埋入砼內長度不小于360mm,吊環(huán)與鋼筋砼主筋焊接牢固,吊環(huán)與挑梁端部的固定采用吊環(huán)相同規(guī)格的一級圓鋼或承載能力相當的鋼絲繩。
5.3.4.13.7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的一端高出另一端,挑梁在建筑內外兩端宜用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
5.3.4.13.8采用手板葫蘆升降吊籃,不允許兩個吊藍一起升降,且每個吊藍的所有吊點升降高度盡量保持一致。使用電動葫蘆必須設置同步裝置,確保吊藍升降。升降吊藍時,除操作人員以外,其它人員不得在吊藍內停留。吊藍升降前,必須先把保險繩固定好,待提升(或下降)到一定距離(小于1米),再重新固定好保險繩,然后再繼續(xù)升降,反復進行,一直到需要的高度。
5.3.4.13.9.井字架、龍門架吊盤距頂部4米處必須設超高限位器,每層設吊盤定位裝置以防自然下滑。
5.3.4.13.10井字架搭設高度在15m以下設一組纜風繩,每增10m加設一組,每組4根,與地面為45度夾角,纜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的鋼絲繩,不準用鋼筋代替,要埋設牢固地錨,纜風繩不準綁在樹及電桿等物品上。
5.3.4.13.11連接要用花籃螺栓固定鋼絲繩,嚴禁用別杠調節(jié)鋼絲繩的松緊,每端繩卡不少于4個,最后要設一個安全彎。繩卡間距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鋼絲繩尾端距第一繩卡最小距離不小于15厘米。使用壓板時應擰緊,以鋼絲繩原來的高度壓扁三分之一為宜。
5.3.4.13.12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掛固定3米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筑物掛6米寬雙層網)網底距下方物體不得小于3米(高層建筑物不得小于5米)。高層建筑每隔四層還應固定3米寬的水平安全網,水平安全網的接口處必須連接嚴密,與建筑物之間的縫隙不大于100毫米,并且外邊沿明顯高于內邊沿。無法支搭水平安全網的,必須逐層設立網全封閉。水平安全網須待高處作業(yè)完成后方可拆除。
5.3.4.13.13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防護棚,棚頂應鋪滿不小于50毫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
5.3.4.13.14臨近施工區(qū)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安全。高處作業(yè)時,嚴禁投擲物料。
5.3.4.13.15項目部負責監(jiān)督職工現場電氣焊工作業(yè),根據具體作業(yè)情況編寫電氣焊、切割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5.4、項目部負責對本工程所使用的安全網進行控制,并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安全網試驗。施工中要保證安全網的完整有效和受力均勻,網內不得有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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