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務人員必須熟知"準軌鐵路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等規(guī)程。必須持有本崗操作證方能上崗。
2.作業(yè)前,必須認真點檢,確保下列主要部件作用良好,符合要求:
2.1機械部、走行部、風泵與制動、撤砂、給油裝置、發(fā)電機(包括頭燈和信號標志)、汽笛和各種監(jiān)督計量儀表;
2.2車鉤、輪對;
2.3扶手、車梯、腳蹬等完整、牢固;
2.4鍋爐及其給水裝置、安全閥、易熔塞等;
3.機車運行中,乘務人員必須做到:
3.1不得離開機車;
3.2準確掌握速度,認真瞭望,確認信號,執(zhí)行呼喚應答制,嚴禁臆測行車;
3.3遇有信號中斷或顯示不明時,立即停車;
3.4在指定地點清爐、放汽、放水;
3.5嚴禁其它人員搭乘;
3.6值乘人員探頭瞭望時,必須注意侵限情況。
4.上水砂時:
4.1對好停車位置,上水柜時,站穩(wěn)、抓牢,冬季注意防滑。
4.2接送水管時,穩(wěn)接、穩(wěn)送,防止摔倒。
4.3上砂時,渡板放牢,腳站穩(wěn),嚴禁動車鳴笛。
5.投放軟水劑時:
5.1接藥桶時,穩(wěn)接穩(wěn)送,防止藥桶掉下傷人。
5.2投藥時,接近水面,慢慢倒入,禁止猛倒猛沖。
5.3禁止用上水管沖洗藥桶,以防藥水濺入眼中。
6.沖放爐灰時:
6.1在規(guī)定地點放灰;
6.2要帶手套檢查軟管,夏季更應加強防燙措施;
6.3拉注水器時要注意行人,以防燙傷;
6.4移動機車時,要確認無誤后鳴笛動車;
6.5兩側禁止同時沖爐灰。
7.到走板或鍋爐頂部時:
7.1鍋爐汽壓應小于定壓100kPa以下;
7.2嚴禁鳴笛、動車;
7.3確認頂部無接觸線;
8.進入車心或地溝時:
8.1不準動車或改變制動機;
8.2遇有動車或改變制動機時,應立即轉入安全部位;
8.3不準放水、排污。
9.換閘瓦時:
9.1嚴禁動車;
9.2關閉更換部位的閘缸塞門,再單閥制動;
9.3確認閘瓦銷穿好后,開放閘缸塞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