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8條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進行摘掛鉤。
??????? 3、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 4、 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如果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一到《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時,則應站在人行道一側。
??????? 5、摘掛完畢確需越過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 第19條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職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 第20條掛職人車時,首先應詳細檢查人車務部位(特別是人車所帶的防墜器)、保險繩、連接時除跟車工外,其他人員禁止乘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運送人員。
??????? 第21條提升物料時,發(fā)現牽引車數超過規(guī)定、連接不良或培育載物料超重、超高、超長、超寬時,都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
??????? 第22條 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采用專用的連接裝置。并由專人指揮進行提升。
??????? 第23條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間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確保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車輛運行方向有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后打開上部車場(或井口)擋車器(或擋車欄),進入躲避硐、信號硐室或這全地帶,方準發(fā)出開車指令。
??????? 第24條車輛運行時,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況,發(fā)現異常或事故,及時與信號工聯系發(fā)送緊急停車信號,立即趕赴現場詳細檢查,確定異常或事故性質,拿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 第25條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做好隨時發(fā)出停車信號的準備。
??????? 五、收尾工作
??????? 第26條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將鋼絲繩、保險繩、工具和多余不用的連接環(huán)、插銷等連接裝置放置在軌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帶,還應檢查擋車器或擋車欄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