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斜井的垂直深度超過50m時,應配備人車。使用'人車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運送人員的車輛,必須有頂蓋,車輛上必須有可靠的防溜裝置,當斷繩時,能自動發(fā)生作用,并應備有可用手操縱的防溜車裝置。
2. 運送人員的列車必須有車長跟隨,車長必須坐在列車行駛方向的第一輛車內,手動防溜車裝置或制動器手把必須裝在該車車長座席處。
3. 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溜裝置;先放一次空車,證實斜井和軌道無引起掉道的危險;并需接到值班負責人的命令后才可發(fā)車。
4. 人車不能超過定員,乘員及攜帶的工具不得超出車廂。
八、斜井的提升設備,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檢查試驗,如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縮短檢驗間隔時間。
查或試驗項目 | 檢驗時間 | 部門或人員 |
主要提升設備 | 每半年一次 | 機電部門 |
防止過卷、過速、過載裝置,天輪,卸碴臺 | 每月一次 | 機械技術人員 |
防溜車設備、阻車器、剎車爪、制動器 | 每日一次 | 機械技術人員 |
地滾、軌道、行車限界 | 每日巡檢一次 | 養(yǎng)路道班 |
九、斜井軌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軌道應符合技術標準,軌道中不得夾雜不同類型鋼軌。軌道應有專人養(yǎng)護,維修時間應在停止提升的間隙時間進行。
2. 斜井口外有摘鉤作業(yè)的車場應有一段反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