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不久前,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87)、《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45-95)、《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98-98)、《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222-95)進行了局部修訂,經審查批準,分別以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局部修訂公告第27、28、29、30號發(fā)布,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為了便于各地正在開展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應用,現將這四個標準的局部修訂條文及其條文說明匯刊于此,其中文句下劃線者為此次修訂或新增條文。鑒于版面限制,本網省略了一些比較容易理解條文的“說明”或“補充說明”。
此外,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經有關部門會審,批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084-2001,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該規(guī)范由公安部負責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負責具體解釋工作,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fā)行。原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J84-85)同時廢止。
第1.0.3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
一、 九層及九層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層設置商業(yè)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
二、 單層、多層和高層工業(yè)建筑;
三、 地下民用建筑。
本規(guī)范不適用于炸藥廠(庫)、花炮廠(庫)、無窗廠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鐵道及其他地下非民用建筑、煉油廠和石油化工廠的生產區(qū)。
注:建筑高度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兒墻頂部或檐口的高度。屋頂上的瞭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不計入建筑高度和層數內,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過1.5m者,不計入層數內。
[補充說明](略)
第5.1.1條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層數、長度和建筑面積,應符合表5.1.1的要求
表
注:①重要的公共建筑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商店、學校、食堂、菜市場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有困難,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②建筑物的長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線長度的總和。如遇有不規(guī)則的平面而有各種不同量法時,應采用較大值。③建筑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每層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一倍計算。④防火分區(qū)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如有困難時,可采用防火卷簾和水幕分隔。⑤托兒所、幼兒園及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應獨立建造。當必須設置在其他建筑內時,宜設置獨立的出入口。
[補充說明](略)
第5.1.1A 條 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放映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以下簡稱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宜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首層、二層或三層的靠外墻部位,不應設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當必須設置在建筑的其他樓層時,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不應設置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
二、 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 m2;
三、 應設置防煙、排煙設施。對于地下房間、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以及超過20m且無自然排煙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40m的疏散內走道,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說明]新增條文。
一、 近幾年,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群死群傷火災多發(fā),為保護人身安全,減少財產損失,對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做出相應規(guī)定。
二、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內的房間如果設置在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不利于人員疏散。如某地一歌舞廳設置在袋形走道盡端,火災時歌舞廳疏散出口被煙火封堵,人員無法逃生,致使13人死亡。
三、 “一個廳、室”是指一個獨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其建筑面積限定在200 m2是為了將火災限制在一定的區(qū)域內,減少人員傷亡。有關這些場所與其他場所的防火分隔在第7.2.3條做出了規(guī)定。
四、 大多數火災案例表明,人員死亡絕大部分都是由于吸入有毒煙氣而窒息死亡的。因此,對這類場所做出了防煙、排煙要求。
五、 有關最大容納人數指標在第5.3.12條做出了規(guī)定。
六、 本規(guī)范第8.7.1B和10.3.1B還對這類場所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做出了規(guī)定。
七、 有關疏散指示標志在第10.2.8條做出了規(guī)定。
第5.1.3條 地下、半地下建筑內的防火分區(qū)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 m2。
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每個防火分區(qū)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應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補充說明](略)
第5.1.3A條 地下商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 營業(yè)廳不宜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且不應經營和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儲存物品屬性的商品;
二、 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且建筑內部裝修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222的規(guī)定時,其營業(yè)廳每個防火分區(qū)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增加到2000 m2。當地下商店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 m2時,應采用防火墻分隔,且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
三、 應設置防煙、排煙設施。防煙、排煙設施的設計應按現行國家標準《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9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說明]新增條文。
一、 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儲存物品屬性的商品,極易燃燒,難以撲救,故嚴格規(guī)定營業(yè)廳不得經營,庫房不得儲存此類物品。
二、 商業(yè)營業(yè)廳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時,由于經營和儲存的商品數量多,火災荷載大,垂直疏散距離較長,一旦發(fā)生火災,火災撲救、煙氣排除和人員疏散都較為困難,故規(guī)定不宜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規(guī)定“不宜”是考慮到如經營不燃或難燃的商品,則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
三、 為最大限度減少火災的危害,同時考慮到使用和經營的需要,并參照國外有關標準和我國商場內的人員密度和管理等多方面情況,對地下商店的總建筑面積做出了不應大于20000 m2,并采用防火墻分隔,且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的限定??偨ㄖ娣e包括營業(yè)面積、儲存面積及其他配套服務面積等。這樣的規(guī)定,是為了解決目前實際工程中存在地下商店規(guī)模越建越大,并采用防火卷簾門作防火分隔,以致數萬平方米的地下商店連成一片,不利于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的問題。當商店上下層有開口或自動扶梯或敞開樓梯相互連通時,其防火分區(qū)的確定,本規(guī)范其他條文已有相應規(guī)定。
四、 由于本規(guī)范對建筑內的防排煙未做明確規(guī)定,但地下商店的防排煙對于疏散和救援都十分重要。因此,對地下商店要求設置防排煙設施。 有關防排煙設施的設計要求與人民防空工程有共同點,故規(guī)定應按現行國家標準《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 有關疏散指示標準在第10.2.8條做出了規(guī)定。
第5.3.1條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2個,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一個:
一、 一個房間的面積不超過6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門;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托兒所、幼兒園除外)內由最遠一點到房門口的直線距離不超過14m,且人數不超過80人時,也可設一個向外開啟的門,但門的凈寬不應小于1.40m。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疏散出口不應少于兩個。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50 m2時,可設置一個疏散出口。
二、 二層或三層的建筑(醫(yī)院、療養(yǎng)院、托兒所、幼兒園除外)符合表5.3.1的要求時,可設一個疏散樓梯。
表5.3.1 設置一個疏散樓梯的條件
表
三、 單層公共建筑(托兒所、幼兒園除外)如面積不超過200 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四、 設有不少于2個疏散樓梯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公共建筑,如頂層局部升高時,其高出部分的層數不超過2層,每層面積不超過200 m2,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樓梯,但應另設一個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補充說明](略)
第5.3.6條 地下、半地下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于2個。但面積不超過50 m2,且人數不超過10人時可設一個。
當地下、半地下建筑內有2個或2個以上防火分共相鄰布置時,每個防火分區(qū)可利用防火墻上一個通向相鄰分區(qū)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qū)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數不超過30人且建筑面積不大于500 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屬梯可作為第二安全出口。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50 m2時,可設置一個疏散出口,其疏散出口總寬度,應根據其通過人數按不小于1.0m/百人計算確定;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樓梯間,在首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并應直通室外,當必須在隔墻上開門時,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與地上屋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和乙級的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
[補充說明](略)
第5.3.6A條 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疏散樓梯間在各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說明](略)
第5.3.7條 公共建筑的室內疏散樓梯宜設置樓梯間。
醫(yī)院、療養(yǎng)院的病房樓,設有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的多層旅館,超過5層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內疏散樓梯,均應設置封閉樓梯間(包括首層擴大封閉樓梯間)。
設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且超過3層的地上建筑,應設置封閉樓梯間。
地下商店和設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地下建筑,當其地下層數為三層及三層以上,以及地下層數為一層或二層且其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時,均應設置防煙樓梯間;其他的地下商店和設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地下建筑可設置封閉樓梯間,其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