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第 1 條 適用范圍。
1.? 本工種負責生活科及公共場所水、電設備設施的定期檢修,日常維護、檢查,以及事 故處理作業(yè)。
2.? 本規(guī)程適用于生活科及公共場所水、電設備設施的定期檢修,日常維護、檢查,以及 事故處理的維修工。
第 2 條 上崗條件
1.? 維修電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 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 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3.? 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熟悉所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特征, 以及電纜的分布情況。
4.? 了解所負責維修的設備的性能原理和保護裝置的運行狀況,有維修及故障處理等方面 的技能和基礎理論知識。
5.? 負責生活設施用水管路、供電線路設備設施的安裝、改造、拆除、加工和維修工作。 二、操作準備
1.? 準備工作前應檢查、清點應帶的維修工具、儀表、零部件、材料,檢查驗電筆是否保 持良好狀態(tài)。
2.? 固定場所的電氣設備檢修,應先到現場觀察了解,制定措施方案,明確分工后,再進 行施工。
3.? 必須熟悉所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以及電纜 的分布情況。
4.? 熟悉生活用水設備、設施布置網絡圖表和供電網絡系統(tǒng)。 三、安全注意事項
1.?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2.? 在檢查、修理、搬移時應注意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jiān)護。檢修前必須首先切斷電源, 經驗電確認已停電后再放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告牌后, 才允許觸及電氣設備。
3.? 運行中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應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確,運作可靠。
4.???? 維護、維修任何設備和管網必須設立警示牌和現場安全標志。
四、收尾工作
1.? 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對檢修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拆除臨時接地線和摘掉停電牌, 清點工具,恢復正常供電,并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轉。
2.? 工作現場任務完成后,及時清理現場,保持清潔衛(wèi)生。 五、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
第 3 條 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1.? 操作電工不熟悉設備性能,在供電系統(tǒng)保護缺失、故障時強行送電;電氣作業(yè)前未正 確佩戴絕緣用品,未嚴格執(zhí)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的管理規(guī)定
防范措施:操作電工必須具備有一定的機電基礎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
定;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操作系統(tǒng)和各種保護裝置,能排除一般 性故障。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2.? 停電作業(yè)未審批停電報告、停電后不掛牌,沒有專人看護。施工完畢通過喊話、約時、 敲擊等方式聯系送電作業(yè)。
防范措施: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3.違章帶電作業(yè)或不正常使用接地線導致觸電事故。
防范措施:杜絕違章作業(yè),嚴禁帶電作業(yè)。正確使用接地線。 4.檢查維修管路登高作業(yè)時易發(fā)生墜落事故
防范措施:登高作業(yè)要系好安全帶,嚴格按規(guī)程作業(yè)
第 4 條 事故應急預案
1.? 發(fā)生事故后,維修電工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礦調度室接報后應及時向礦值班領 導和礦長匯報,并通知安監(jiān)、生產和醫(yī)療等部門。重大提升事故必須礦調度及時上報上級有 關部門。
2.? 維修電工要詳細記錄事故發(fā)生的過程,內容包括發(fā)生事故的間、地點、類別、傷害 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事故簡要經過,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斷等。記錄要真實準確,不得
弄虛作假。
3.? 維修電工在現場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按章作業(yè),采取應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擴大。
4.? 人員發(fā)生觸電事故應急處置措施:立即切斷電源并將觸電人員挪至安全通風地點,立 即向機電科值班人員和機電調度、礦調度室匯報,查明原因,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