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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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頁 共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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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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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樹、挖溝坑及其他作業(yè)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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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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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nèi)容:
電纜線路敷設安全交底
1、電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洞口、溝口、管口及隔層等處布防電纜時,布防人員距各口的距離不應小于1m。
2)進電纜井前應排出井內(nèi)濁氣。電纜井內(nèi)工作應采用防水、防火及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電纜井口應有專人看守。
2、電纜終端頭及中間頭制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焊接地線應使用烙鐵,不得使用噴燈。電烙鐵使用前應確認電源線絕緣良好。
2)加熱的電纜膠和熔化的劑料不應裝入錫焊的、密封的容器內(nèi),攪拌或熔化劑料時,應使用預先加熱的金屬棒或金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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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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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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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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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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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表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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