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 2003年6月 6日
工程名稱 | 分部分項工程 | 塔吊指揮人員 | 工種 | 塔吊指揮員 | |
交底內容: 1、塔吊指揮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指揮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yè)指揮須系安全帶。 3、具有起重吊裝的專業(yè)知識,熟悉塔吊的性能,并有熟悉的國際統(tǒng)一信號,指揮準確。 4、工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分辯率喝酒、打鬧。 5、指揮要站在視野良好的地方,不準擅自離崗呈讓他人代替自己上崗,要與司機配合好作業(yè)。 6、塔吊旋轉半徑范圍內和起重臂下禁止非有關人員入內。 7、6級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停止指揮高處吊裝作業(yè)。 8、嚴禁冒險違章指揮。 ? ? ? ? ? ? ? ? ? ? ? ? 交底人簽字: | |||||
接受人(安全員)簽字: |
注:本交底必須一式二份,生產(chǎn)班組,生產(chǎn)班組棟號工長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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