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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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水岸·生態(tài)城-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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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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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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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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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A-G/1-15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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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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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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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自崗位的安全操作過程,不得違章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上級領導的違章指揮,互相之間有責任制止對方違章操作。
2. 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3. 進入施工現(xiàn)場時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
4. 在施工現(xiàn)場行走要隨時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工程車輛等,不得私自開合電動開關,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yè),不是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動和開動機械設備。
5. 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xiàn)場。
6. 嚴禁脫崗,睡崗,酒后上崗。
7. 施工前,應查明施工現(xiàn)場地面上、地面下原有建筑物、電纜線、管道等位置及其走向,在離電纜、光纜線1m距離之內設置標志、標識,不得擅自作業(yè)。
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況時立即停止作業(yè),待符合作業(yè)安全條件時,方可繼續(xù)施工:
1)、挖方區(qū)域內的土體不穩(wěn)定,有發(fā)生坍塌危險時; 2)、氣候突變,發(fā)生暴雨、水位暴漲或有山洪爆發(fā)預兆情況時;
3)、在爆破警戒區(qū)內發(fā)出爆破信號時。
9.機械挖掘時,必須避開管道,電線,嚴禁碰撞;在距離纜線2m范圍內,必須由專人指揮開挖。
10.施工中嚴禁有松動危石、坍塌危險的邊坡下方作業(yè)、休息和存放機具材料。
11.在運輸車輛倒土時,需有專人指揮。
12.路塹挖掘應自上而下分層進行,嚴禁掏洞挖掘。
交底人: 年 月 日
接底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