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澆搗)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攪拌機要有專人負責操作,操作人員應熟練操作和掌握本機的有關操作程序。
2、搗墩柱、蓋梁砼時平臺外側應設置可靠的欄桿和上下扶梯,墩高10M以上時,應加設安全網(wǎng),施工過程中應設專人檢查,保證牢固可靠,不得在模板上作業(yè)。
3、吊斗升降應有專人指揮,落斗時下部作業(yè)人員必須躲開,不得身倚欄桿推動吊斗,嚴禁吊斗碰撞模板和支架。
4、使用振搗器時,應由兩人操作,一個控制振搗棒,一人配合控制電動機開關。
5、在進入較深的挖孔樁干灌砼或較高的墩柱模板內澆搗時,除做好個人防護外,必須設置安全繩,上下人員保持經(jīng)常聯(lián)系。
6、攪拌機運轉時,禁止將鐵鍬伸入料斗內扒料,料斗提升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過。修理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如在料斗下修理,料斗必須用制動鎖鎖住。工作結束,拉下電閘,鎖好閘箱。
7、往沉井或基坑內運送砼時,應設滑槽或漏斗,并應與沉井或基坑內操作人員聯(lián)系,通知躲開,方可傾倒砼,操作人員須戴安全帽。
8、操作震搗器人員,必須穿膠靴戴絕緣手套,濕手嚴禁接觸電氣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9、震搗器必須設專門接地,用三腳或四腳插座的配電板,以免將火線插入地線發(fā)生危險。
10、震搗器所用的導線,需用膠皮線,在導線進入震搗棒處,需用防水線,以免被磨損發(fā)生觸電事故。
11、發(fā)現(xiàn)震搗器有異?,F(xiàn)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檢查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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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f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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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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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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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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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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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成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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