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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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縣十譚產業(yè)園唐莊路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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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交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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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建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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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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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臂澆注施工安全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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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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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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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懸臂澆筑采用桁架掛籃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掛籃組拼后,要進行全面檢查,并做靜載試驗;掛籃移動中應設觀察哨進行監(jiān)護,并設限位裝置。
(2)在墩上進行零號塊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臺時,在平臺邊緣處,應設安全防護設施。墩身兩側斜拉托架子臺之間搭設的人行道板必須連接牢固。
(3)使用的機具設備(如千斤頂、滑車、手拉葫蘆、鋼絲繩等),應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嚴禁使用。
(4)檢查墩身預埋件和斜拉鋼帶的位置及堅固程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5)遇有大風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
2、雙層作業(yè)時,操作人員必須嚴守各自崗位職責,并應防止鐵件工具掉落等。
3、掛籃拼裝及懸臂組裝中,應根據(jù)作業(yè)點的具體情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掛籃使用時,錨固筋、千斤頂、張拉平臺及保險繩等應經(jīng)常檢查。底模標高調整時,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且作業(yè)人員應站在鋪設穩(wěn)固的腳手板上。
5、掛籃行走時,要緩慢進行,速度應控制在0.1m/min以內。掛籃后部各設一組溜繩,以保安全?;酪佋O干整、順直,不得偏移。掛籃桁架行走和澆筑混凝土時,其穩(wěn)定系數(shù)應符合《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041—89)的規(guī)定。
6、如需在掛籃上另行增加設施(如防雨棚、立井架、防寒棚等)時,不得損壞掛籃結構及改變其受力形式。
7、使用水箱作平衡重施工時,其位置、加水量等,應符合設計要求。給排水設施和方法,應穩(wěn)妥可靠。施工中,對上述情況要經(jīng)常進行檢查。
8、掛籃拼裝及懸臂組裝中,危險性較大,在高處及深水處作業(yè)時,應設置安全網(wǎng),滿鋪腳手板,設置臨時護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佩帶安全防護用品,配備救生設施。箱梁混凝土接觸面的鑿毛作業(yè)人員要有安全防護設施。
9、在底模蕩移前,必須詳細檢查掛籃位置、后端壓重、后錨及吊桿安裝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蕩移。
10、澆筑混凝土時,掛籃桁架后端,應錨固在已完成的梁段上,并配重使之與澆筑的混凝土重力保持平衡狀態(tài)。掛籃桁架行走和澆筑混凝土時,其穩(wěn)定系數(shù)不得小于1.5。
11、滑動斜拉式掛籃施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滑動斜拉式掛籃的所有活動鉸、銷、斜拉鋼帶等,其材質要經(jīng)檢驗,并打上標記,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主梁及其吊梁系統(tǒng)安裝后,應進行全面檢查,必要時應做加載試驗。自行設計、加工的掛籃,首次使用前,應按最大施工荷載進行加載試驗。
(3)掛籃安裝時或主梁行走到位后,應先安裝好錨固和水平限位裝置,再安裝斜拉帶和懸掛底模平臺。
(4)在斜拉帶安裝和使用過程中,要注意檢查,保持內外斜拉帶受力均衡。
(5)底模和側模沿滑梁行走前,需將斜拉帶和后吊帶拆除;用手拉葫蘆起降和懸吊底模平臺時,必須在掛手拉葫蘆的位置加設保險繩。
(6)掛籃行走前應檢查后錨固及各部受力情況,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處理。行走時亦應密切注意有無異狀,并慢速穩(wěn)步到位。
(7)澆筑混凝土前,應對掛籃錨固、水平限位、吊帶和限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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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 復核: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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