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nèi)容:
1.施工前應進行設計交底工作,并應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核查,了解物業(y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2.各工序、各分項工程應自檢、互檢及交接檢。
3.施工中,嚴禁損壞房屋原有絕熱設施;嚴禁損壞受力鋼筋;嚴禁超荷載集中堆放物品;嚴禁在預制混凝土空心樓板上打孔安裝埋件。
4.施工中,嚴禁擅自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改變房間主要使用功能;嚴禁擅自拆改燃氣、暖氣、通訊等配套設施。
5.管道、設備工程的安裝及調(diào)試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進行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
6.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