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所有參加瀝青工作的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護蓋等,使皮膚不和瀝青接觸。
2. 熬制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地下5m內(nèi)不得有電纜,一般應距建筑物25m以外。瀝青、燃料的堆放場地,離鍋不小于5m。
3. 熬油前應清除鍋內(nèi)雜技和積水。
4. 熬油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3/4。下班熄火,一定要將余火熄滅,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5. 鍋內(nèi)瀝青著火,應立即用鐵板蓋住,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嚴禁向燃燒的瀝青澆水,應用干砂或濕麻袋滅火。
6. 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用焊錫,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挑或手推車,道路要平坦暢通,跳板要擱牢,要有防滑措施,繩具要結(jié)實。垂直運輸時附近10m范圍內(nèi)禁止站人,屋面上的油桶、油壺必須放置平穩(wěn)。
7. 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的圍欄如遇斜屋面周邊防護的高度視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cè)身操作。
8. 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操作。
9. 患有皮膚病、眼病、刺激過敏者,不得參加防水各作業(y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惡心、頭暈、過敏等,應停止作業(yè)。
10.補充交底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