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防治水方面機電、排水等安全工作負責。
2、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面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落實防治水方面機電、運輸業(yè)務保安責任制。
3、組織制定機電防治水方面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礦井防治水方面機電設備檢修計劃,并抓好落實。
4、負責每月召開一次機電、運輸專題會,研究解決防治水方面機電設備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抓好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分析防治水方面事故,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6、負責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
7、按照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對分管范圍內的防治水方面機電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組織防治水方面機電設備的安全檢查。
8、負責防治水設備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術工作。
9、對礦井的排水、安全供電、電氣失爆、設備完好率、井下通訊等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0、 對防治水工作中的機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