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與持證上崗情況檢查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2)特種作業(yè)證按期復審。
(3)操作人員經(jīng)常接受安全教育。
2.壓力容器情況檢查
(1)新投用壓力容器必須有使用許可證,容器上應有明顯的I、Ⅱ、Ⅲ類容器標識。
(2)壓力容器周期檢驗情況檢查: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隔6年至少檢驗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每隔3年至少檢驗一次。
3.壓力容器本體狀況安全檢查
(1)筒體、人孔、手孔、封頭(端蓋)等處無泄漏。
(2)外表面無腐蝕嚴重現(xiàn)象。
(3)法蘭、接管連接處應無跑、冒、滴、漏現(xiàn)象。
(4)本體垂直安裝在基礎面上,不得傾斜。
(5)支架應牢固,不得有活動現(xiàn)象。
(6)易燃易爆罐體應有可靠接地裝置。
4.壓力容器與外部連接安全檢查
(1)容器與連接管道、構件間應無異常振動、響聲、摩擦。
(2)易燃物料的連接管道應有防靜電跨接,安全色標應正確。
(3)與外部管道連接處不得有松動、錯位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