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
對新裝、移裝和檢修后的鍋爐,啟動前應進行全面檢查。為不遺漏檢查項目,其檢查應按照鍋爐運行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逐項進行。
2.上水
上水水溫最高不應超過90度,水溫與筒壁溫度之差不超過50度。對水管鍋爐,全部上水時間在夏季不小于1小時,在冬季不小于2小時。冷爐上水至最低安全水位時應停止上水。
3.烘爐
新裝、移裝、改造或大修后的鍋爐,以及長期停用的鍋爐,應進行烘爐以去除水分。嚴格執(zhí)行烘爐操作規(guī)程,注意升溫速度不宜過快,烘爐過程中經(jīng)常檢查爐墻有無開裂、塌落,嚴格控制烘爐溫度。
4.煮爐
新裝、移裝、改造和大修后的鍋爐,正式投運前應進行煮爐。煮爐的目的是清除制造、安裝、修理和運行過程中產(chǎn)生和帶入鍋內的鐵銹、油脂、污垢和水垢,防止蒸汽品質惡化以及避免受熱面因結垢而影響傳熱。
煮爐一般在烘爐后期進行。煮爐過程中應承受時檢查鍋爐各結合面有否滲漏,受熱面能否自由膨脹。煮爐結束后應對鍋筒、集箱和所有爐管進行全面檢查,確認鐵銹、油污是否去除,水垢是否脫落。
5.點火與升壓
一般鍋爐上水后即可點火升壓。點火方法因燃燒方式和燃燒設備而異。點火前,開動引風機給鍋爐通風5~l0min,沒有風機的可自然通風5~10min,以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質。氣、油爐、煤粉爐點燃時,應先送風,之后投入點燃火炬,最后送入燃料。一次點火未成功需重新點燃火炬時,一定要在點火前給爐膛煙道重新通風,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后再進行點火操作。
對于自然循環(huán)鍋爐來說,起升壓過程與日常的壓力鍋升壓相似,即鍋內壓力是由燒火加熱產(chǎn)生的,升壓過程與受熱過程緊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