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地面進出通道口防護棚的搭設要求詳見附圖9:"井架入口處防墜棚"。
施工電梯地面進出通道口防護棚的搭設要求詳見附圖10:"施工電梯入口處防墜棚"。
2.5.2 井架、施工電梯的樓層接料口,出井架、施工電梯處應設置安全防護門,防護門高度1800mm,接料平臺應滿鋪木板,平臺兩側應設置木板或竹笆板安全隔離,高度1800mm。
井架樓層接料口的安全防護設置要求詳見附圖5:"井架接料平臺防護"。
施工電梯樓層接料口的安全防護設置要求詳見附圖6:"施工電梯接料平臺安全防護"。
2.6 通道防護
2.6.1 位于吊機大臂吊運半徑范圍內的主要施工通道上方應搭設安全防墜棚,防墜棚采用鋼管扣件搭設。
2.6.2 防墜根據施工通道的路面寬度要求搭設。
寬度在4000mm以內的防墜棚搭設要求詳見附圖11:"通道防墜棚(4 m內)"。寬度在6000mm以內的防墜棚搭設要求詳見附圖12:"通道防墜棚(6 m內)"。
2.7 深坑防護
2.7.1 深度2m 以上的基坑周邊應設安全防護圍欄,安全圍欄由立桿、二道水平欄桿、密目網和擋腳板組成,圍欄桿件為腳手鋼管,上道水平欄桿離地高度為1200mm。
2.7.2 出入深基坑應設置坡道,坡道兩側應設置安全二道欄桿,高度為1200mm。坡道面為平板時應有防滑措施。
3? 安全防護施工
3.1 施工程序
方案確定→技術交底→防護施工→驗收→交付。
3.2 防護計劃:
根據本《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設施》要求,結合工程特點及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安全防護部位及防護方法,制定工程安全防護部位、措施計劃、責任人一覽表,并經項目經理審核簽字后生效實施。
3.3 材料要求:
防護設施所用的材料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特別是密目網、安全網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和產品準用證。
3.4 技術交底:
3.4.1負責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管理的施工員(安全員),應向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的作業(yè)班組或個人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包括:防護設施材料要求、防護設施施工方法、技術質量標準要求等。
3.4.2 技術交底應例行書面簽字手續(xù)。
3.5? 防護施工:
3.5.1 防護設施中的專用配件,如欄桿固定用的專用連接鐵件,用于洞口蓋板的連接角鋼等,制作后應進行技術質量驗收,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3.5.2 防護設施安裝采用結構預埋件方法的,在混凝土結構施工時應及時準確進行預埋。
3.5.3 防護設施應按規(guī)定要求安裝。防護設施安裝后,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施工員、安全員、作業(yè)班組長等)進行驗收,辦理書面驗收手續(xù)。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4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4.1 安全防護設施有專人負責管理。整個工程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應分區(qū)、分層、或分類型,落實多人負責管理,責任人應經常巡視檢查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隨手可糾正的應立時糾正,必須經作業(yè)班組進行整改的,應及時通知有關班組進行整改。
4.2 分包施工單位作業(yè)區(qū),在分包隊伍施工前,項目部應向分包單位辦理有關安全防護設施的書面移交手續(xù)。
4.3 在向分包單位作進埸安全技術交底(書面)時,應說明分包單位對現(xiàn)埸有關的安全設施負有維護責任,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安全設施時(如洞口蓋板、圍欄等),分包單位應在作業(yè)完后及時恢復安全設施至原有狀態(tài)。
4.4 現(xiàn)埸安全管理人員應監(jiān)督、檢查分包單位施工區(qū)的安全防護設施情況,履行總包的安全管理責任。
4.5 現(xiàn)埸安全防護設施的拆除,須經項目技術負責批準同意方可拆除。
6 安全記錄
以上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及管理的同時,應具有以下安全記錄:
6.1 施工現(xiàn)埸安全防護設施(方案);
6.2安全防護設施技術交底記錄;
6.3安全防護措施計劃(表);
6.4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6.5總包向分包移交安全防護設施記錄。
6.6安全防護設施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