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應穿著舒適,防滑并能保護整個腳面的鞋子。
5.1.6、在實驗工作區(qū)頭發(fā)不可下垂,避免與污染物質接觸或影響實驗操作,有此類危險的飾物應避免帶入工作區(qū)。不可留長胡須。
5.1.7、由實驗工作區(qū)進入非污染區(qū)要洗手,接觸污染物后要立即洗手。
5.1.8、禁止堆積過多的垃圾,至少應每日清理一次。
5.1.9、禁止在實驗工作區(qū)存放個人物品。
5.1.10、在實驗室指定清潔區(qū)和非清潔區(qū),非本室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工作區(qū)。
5.1.11、從移液器吸取液體、禁止口吸。
5.1.12、按照實驗室安全規(guī)程操作,降低濺出和氣溶膠的產生。
5.1.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臺面,活性物質濺出后要隨時消毒。
5.1.14、所有培養(yǎng)物,廢棄物在運出實驗室之前必須進行滅活,高壓滅活。需運出實驗室滅活的物品必須放在專用密閉容器內。
5.1.15、生活垃圾和醫(yī)用垃圾一定要分開裝放。
5.2、二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5.2.2、實驗室入口貼有生物危險標志,內部顯著位置須貼上有關的生物危險信息,注明危險因子,生物安全級別,負責人姓名。
5.2.3、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或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入。
5.2.4、工作人員應接受必須的免疫接種和檢測(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員的健康檔案。
5.2.5、必要時收集從事危險性工作人員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據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樣本,應有檢測報告,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5.2.6、將生物安全程序納入標準操作規(guī)范或生物安全手冊,由實驗室負責人專門保管,工作人員在進入實驗室之前要閱讀規(guī)范并按照規(guī)范要求操作。
5.2.7、工作人員要接受有關的潛在危險知道的培訓,掌握預防職業(yè)暴露以及暴露后的處理程序。
5.2.8、盡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5.2.9、應用一次性注射器,用過的針頭禁止折彎,剪斷,折斷,重新蓋帽,從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過的針頭、注射器必須直接分開放入銳器盒,消毒浸泡。由醫(yī)院專門負責部門人員進行處理。
5.2.10、禁止用手處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裝有污染針,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丟棄之前必須消毒。
5.2.11、實驗設備在運出修理或維護前必須進行消毒。
5.2.12、人員暴露感染性物質時,及時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組人員匯報,并記錄事故經過和處理方案。
6、記錄
6.1、實驗室消毒記錄
6.2、實驗室廢棄物處理記錄。
附 生物安全術語與定義
1、生物安全:避免危險因子造成實驗人員暴露,向實驗室外擴散并導致危害的綜合措施。
2、生物因子:一切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質。
3、病原體:可使人、動物或植物致病的生物因子。
4、危害廢棄物:有潛在的生物危險、可燃、腐蝕、有毒、放射和起破壞作用的對人、環(huán)境有害的一切廢棄物。
5、氣溶膠:懸浮于氣體介質中的微粒,直徑一般為0.001-100微米的固態(tài)或液態(tài)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對穩(wěn)定的分散體系。
6、一級屏障:是操作者和被操作對象之間的隔離,也稱一級隔離。如生物安全柜、手套、口罩、眼鏡、個體防護裝備等。
7、二級屏障:是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外部環(huán)境的隔離,也稱二級隔離。
8、生物安全實驗室:通過防護屏障,達到生物安全要求的生物實驗室和動物實驗室。
附錄2 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級
1、危害等級1 (低個體危害,低群體危害):不會導致健康工作者和動物致病的細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蟲等生物因子。
2、危害等級2 (中等個體危害,有限群體危害):能引起人或動物發(fā)病,但一般情況下對健康工作者,群體,家畜或環(huán)境不會引起嚴重危害的病原體。實驗室感染不導致嚴重致病,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并且傳播有限。
3、危害等級3 (高個體危害,低群體危害):能引起人類或動物嚴重疾病,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觸而在個體間傳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蟲藥治療的病原體。
4、危害等級4 (高個體危害、高群體危害):能引起人類或動物非常嚴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或間接或因偶然接觸在人與人,或動物與人,或人與動物,或動物與動物之間傳播的病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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