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學校校舍校產的安全及管理,保證教學科研及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防止校舍的損壞及校產流失,特制定銅堡初中校舍、校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校辦公室是校產的管理部門。在校領導的統(tǒng)一領導監(jiān)督下。學校校產的購置,管理,調配,檢查、報廢,一律由辦公室辦理。
第二條、所有校產必須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xù)。固定資產帳定期和各小組保管帳及實物對照,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固定資產帳定期向學校上報。
第三條、全校各部門要在校產的保管,使用,維護,報廢的全過程中,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加強計劃,技術和經濟管理,充分發(fā)揮校產的效益。
第四條、圍墻、大門、樓房內墻、外墻、教室門窗、屋頂等為校舍安全管理范圍。檢查時間為每周一次。要有詳細的記錄(時間、檢查內容、發(fā)現的問題,解決的方法)。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
第五條、各部門不得將固定資產隨意轉移,不得擅自將固定資產轉借外單位使用,確需轉借或租借的,經校長審批。
第六條、在用固定資產有下列情況的可由使用部門向學校提出申請報廢,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1、使用期滿,且已喪失使用效能。
2、技術落后無繼續(xù)使用價值。
3、雖使用期未滿。但維修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
4、自然 災害或人為原因損壞無法修復的。
5、設備確已丟失。
經批準報廢的設備,由學校統(tǒng)一處理,收回殘值交財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