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使大家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安全領導小組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對全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和業(yè)務學習,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能力。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安全知識教育,要求培訓教育面達到100%。
四、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
五、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六、做好安全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工作,建立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登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