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鍋爐設備驗收注意事項
1.鍋爐設備外表應無裂紋、損傷、變形、銹蝕等現象。
2.汽包及聯箱上的管孔和手孔周圍應無裂縫變形。
3.水管及過熱器等管件,應無刻痕、凹陷、彎曲、裂縫等缺陷。
4.鍋爐附件應按裝箱單進行驗收,如帶有輔機(水泵、風機等),應按其本身驗收要求驗收。
(二)鍋爐設備的保管
1.凡鍋爐所開的各種孔道應嚴加封閉,以防雨水、潮氣及塵土雜物侵入銹蝕堵塞。
2.爐體放水閥應保持暢通并用防潮紙包好。
3.爐頂煙孔應用木蓋封閉。
4.壓力計及水位儀表等應裝箱并防潮防震。
5.法蘭的接頭法蘭面,應在涂油后用木板蓋緊。
6.鍋爐鋼管應避免雨淋,在管子兩端用涂過油脂的木塞堵住,并應注意爐管兩端的完整,管子外表面應涂有紅丹漆防銹。
7.聯箱上的管字內應保持干燥,管口及法蘭盤需要用悶頭蓋緊。
8.空氣預熱器的管口不得向上放置,也不可重疊壓碼,以防變形。
9.如系鏈條爐的鏈條,應涂有工業(yè)凡士林并裝箱保管。
10.噴燃器、拋煤機、減速箱、吹灰器及安全閥門等小型零件均應裝箱保管并防止受潮,軸與齒輪等加工表面應涂抹防銹油脂。
11.壓力表、水位表和安全閥的零件不得隨意拆卸,更不得破壞原有鉛封。
12.鍋爐露天存放,可選擇干燥地面并下墊30~50厘米高,爐體與組件應碼在一起,做出標志,上面用防雨設備苫蓋嚴密,以防雨水侵入。
13.鍋爐的構架、構件、護板等,在堆放期間的支撐點應適當,以防止變形。并應定期檢查墊高、防潮和油漆狀況,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鍋爐構架的高強度螺栓和吊桿螺栓應保持有合格的防銹油層,外加保護套按制造廠的原配套保管、發(fā)放。
14.加熱面管在堆放期間可利用其包裝框架互為支點,或平放在另外加工的框架上,防止管子受力變形。加熱面管外壁應保持有合格的油漆防護層,內壁應保持無浮存的銹皮、塵土、積水、潮氣等雜質,管口應密封。加熱面的內壁,不應涂抹防銹油脂、硬膜防銹油。屬于長期維護保管的加熱面管內部,應充有氣相緩蝕劑。
15.鍋爐的汽包或啟動分離器應墊高平放,外壁應保持有合格油漆層,內壁和內部設備應保持有合格的防銹液涂層(緩蝕劑的水溶液)或充、放有氣相緩蝕劑。氣包內部設備可存放在汽包內,并以雙面防銹紙墊隔;人孔及管接頭均應密封。
16.聯箱外壁應保持有合格的油漆層。放置時,管頭應向上,注意防止管頭受力變形。聯箱內部應無塵土、銹皮及潮氣,管口及孔洞應保持密封良好。短期、長期維護保管的聯箱內,均應放有干燥劑或氣相緩蝕劑。屬長期維護保管者應存放在棚庫內。
17.放置鍋爐本體大件時,應注意防止變形及避免積水;小配件應放在棚庫或封閉庫的貨架上或集裝箱保管。
18.管式空氣預熱器的熱交換面壁較薄,易銹蝕損壞,堆放時應將管板直立,而管子水平堆放。對存放在不夠干燥地面上的管式空氣預熱器,應加防潮層,使其與地面隔離保持內、外壁無銹蝕。屬于長期維護保管的管式空氣預熱器,宜先經小型實驗確定油與瀝青的配比方案,并進行浸油處理后,用油氈圍裹,并在頂部加防雨帽露天堆放或入棚庫保管。
19.回轉式空氣預熱器的熱交換板,應連同原包裝入棚庫保管。若存放在不夠干燥的地面上,應加防潮層,使其與地面隔離.屬長期維護保管的回轉式空氣預熱器,應保持有合格的防銹油涂層。
20.保管設備應定期檢查,如發(fā)現有損質量現象,應立即按協(xié)議規(guī)定通知廠家或其他方面進行處理。
(三)鍋爐設備的搬運
因鍋爐體積與容量較大,用起重機械吊裝時,注意吊掛位置及起落平穩(wěn),搬運裝卸應注意安全,防止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