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鍋爐房的制度項目,工作內容與要求。
2引用標準
3巡回檢查制度
3.1檢查路線:
從爐前向左,沿爐體向后,到爐體后部,轉到爐體右側,沿爐體向前到爐頂,下來回到爐前中部,再檢查附屬設備。
3.2檢查內容:
3.2.1壓力:溫度、水位是否正常。
3.2.2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3.2.3爐墻:有無塌裂、掉磚現(xiàn)象。爐門及其它有無過燒變形。
3.2.4附屬設備:鼓、引風機、爐排、除碴機,省煤器,排污閥門及其它閥門是否作用良好,工況是否正常;潤滑系統(tǒng)是否良好。
3.2.5安全附件;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
3.2.6電器設備作用是否靈敏可靠。
3.3檢查要求:巡回撿查每班不少于二次,每次檢查中必須沖洗水位表或檢查進出水溫度是否合乎要求。安全閥:安全保護裝置每周不少于一次試驗,并將試驗時間、數據、試驗人記入記錄本內。
4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4.1維修保養(yǎng)周期
4.1.1采用爐內水處理措施的蒸汽鍋爐,每月進行一次。
4.1.2有可靠爐外水處理設備的鍋爐每3個月一次,采暖鍋爐每年二次;汽水兩用爐每月應人工清洗保養(yǎng)一次,每3個月不少于一次檢修。
4.1.3安全保護裝置、輔機、電控系統(tǒng)、控制計量儀表與鍋爐本體同時進行維修保養(yǎng)。
4.1.4溫度表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安全閥、壓力表使用每6個月至少檢驗一次。
4.2維護保養(yǎng)內容:
4.2.1清除鍋爐內部水垢。
4.2.2清除各部積灰和煙垢,檢查各部狀態(tài)。
4.2.3清掃水位表、驗水閥、壓力表、鍋爐進水管口的汽水通路和注水器內的水垢。
檢查安全閥、壓力表的鉛封。在本次小修與半年一次的壓力表校驗時間相吻合時,應同時拆裝檢修安全閥,并進行噴汽校對鉛封。
在檢修水位表時,還應校對水位表上下旋塞開關把手按裝方向是否正確。把手與汽水連通管平行時為開,垂直時為關,且在旋塞閥桿平面應刻有與把手開關方向一致的印痕。
4.2.4檢查鍋爐各受壓元件有無變形、裂紋、腐蝕、起槽缺陷,對檢查出的缺陷要進行記錄,對影響使廂的缺陷進行處理。
4.2.5修理已損壞和泄漏的人孔、手孔和各汽水閥門(包括分汽、水缸各閥門)。
4.2.6修理損壞的人孔、看火門、吹灰器孔蓋等。
4.2.7排除爐排故障,更換燒損、斷裂的爐排件,撿查爐排傳動、變速機構,對影響運行的進行修理、補充或更換潤滑油脂。
4.2.8檢查鼓、引風機、處理影響運行的缺陷。清洗軸承、補充或更換潤滑劑,修補葉片。
4.2.9檢查水處理和給水設備,對漏泄的逆止閥和有異音、異狀的給水泵進行修理。
4.2.10處理輸煤、給煤、清灰、除渣系統(tǒng)的故障。
4.2.11檢修空氣預熱器和通風系統(tǒng)的漏泄,對漏風的爐墻進行密封。
4.2.12檢查各種儀表,對影響使用的進行修理或更換。
4.3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
4.3.1鍋爐經維修保養(yǎng)后的內部應清潔,鍋爐內水垢殘存應符合規(guī)定。
4.3.2鍋爐本體無裂紋、無嚴重變形,燃燒及氣密狀態(tài)良好,并保證鍋爐使用至下一周期的安全。
4.3.3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表等附件作用靈敏可靠。
4.3.4鍋爐本體及鍋爐房范圍內管道和閥門無跑、冒、滴、漏現(xiàn)象。
4.3.5爐排和各機械設備運轉正常無異狀,無異音。
4.3.6維修保養(yǎng)驗收后,由檢修負責人將檢修情況記入鍋爐檢修記錄本內,并經使用負責人確認簽字后,交管理部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