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生產、生活中的易燃和易爆品進行有效控制,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并減少環(huán)境污染。
2. 適用范圍:適用于生產、生活中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3. 職責
3.1生產經理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規(guī)定,負責對易燃和易爆品防火控制的監(jiān)督檢查。
3.2各車間負責對生產現(xiàn)場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3.3安全生產部對易燃易爆物品實行監(jiān)控管理。
4.工作程序
4.1人員的管理
4.1.1做好全員的學習宣傳教育工作。
4.1.2嚴格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
4.1.3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4.1.4做好防火和滅火準備。
4.1.5經常性的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4.2易燃和易爆品的儲存
4.2.1易燃和易爆品的儲存
4.2.1.1易燃和易爆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專用場地,并設專人管理;
4.2.1.2倉庫內應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滅火設施,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4.2.1.3倉庫要符合有關安全和防火規(guī)定,物品之間的通道要保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4.2.1.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或爆炸的物品應當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
4.2.1.6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同一倉庫內存放。
4.2.3易燃和易爆品的使用管理
4.2.3.1 管理易燃和易爆品的單位要對物品的名稱、數(shù)量及入庫、出庫日期進行登記,并及時進行清點;
4.2.3.2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及滅火方法,應按照有關操作規(guī)程或產品使用說明書執(zhí)行。
4.2.3.3 各種氣瓶在使用時,應距離明火10m以上。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粘染油脂,不得曝曬、倒置或平使。氧氣瓶與乙炔瓶工作間距不能小于8m;
4.2.3.4 加強對火源、電源和生產中貯存、使用易燃和易爆品的場所進行監(jiān)控。
4.3 生產經理每半年對各單位的易燃易爆預防措施及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車間對生產現(xiàn)場進行日常檢查。對檢查中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