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現(xiàn)場檢查發(fā)現(xiàn)鋼絲繩磨地板或磨軌道的一處罰款20元(一米長度為一處)。
9、加強井巷流水、淋水治理,必須對巷道淋水段采取堵水、搭遮水棚、導水等措施,防止淋水、流水流入軌道,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0、加強巷道水溝的維修,清挖。保證水溝暢通無阻,杜絕流水浸入軌道、地輥坑,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1、斜巷內不得存放雜物,干凈整潔,不得有大于5cm的石塊、矸石等,發(fā)現(xiàn)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
12、軌道必須按巷道中腰線鋪設,做到平(軌道水平)、直(一條直線)、嚴(無縫)、圓(彎道圓滑)、凈(運輸環(huán)境干凈)。
13、服務年限超過1年以上絞車道的道岔,均使用標準搬道器,嚴禁使用非標準道岔,否則罰款200元/處。
14、主絞車道應鋪設22kg/m軌道,采區(qū)小絞車可鋪設18kg/m或15kg/m的軌道,并采用與軌道型號相符的道岔及零部件進行鋪設。
15、同一巷道內軌型要一致,嚴禁在有雜拌道現(xiàn)象,否則一處罰款200元。
16、開拓巷道每形成一個聯(lián)絡巷,必須使原軌道鋪設達到永久軌道標準,否則工程質量不能按照合格品進行驗收。
17、水平巷道處每間隔0.5m鋪設軌枕,在拐彎處用標準拉絲固定,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8、道岔處必須鋪設軌枕,軌枕間距為0.5m,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9、工程竣工后的軌道線路由礦組織驗收,并由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交接。
凡達不到以上標準,限期整改,超過規(guī)定期限整改不合格的,由機電科運管組對責任單位按標準進行罰款。
20、投入的新軌道由供應科安排加工,加工時要按標準加工,按5m/根截齊,并按標準孔(?16mm)和標準孔距(100mm)加工,每發(fā)現(xiàn)一根不齊或眼孔距不符合標準,使用單位有權拒絕領用,并追查供應科有關人員的責任,按照10元/根對責任人進行罰款。
21、加工新道軌時要鋸齊,鉆標準孔,不得割眼。
22、供應科要經(jīng)常保持有500米軌道鋪設的備用軌道及相應配套材料,數(shù)量不足時及時補充,并根據(jù)生產(chǎn)計劃及時安排加工軌道。否則影響生產(chǎn)的一次對供應科負責人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