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實行陪餐制,陪餐教師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師輪流。每天按時到食堂或?qū)W生就餐地點陪餐。
(二)陪餐教師要及時主動了解學生情況及時反饋學生意見,收集對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見和建議,并報告學校以便及時改進。
(三)陪餐教師要熟悉每餐的菜譜,并為學校食堂、供餐企業(yè)獻計獻策,改善學生生活。
(四)陪餐教師要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登記,及時填寫當天日志。
(五)陪餐教師確有困難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領導,以便調(diào)整。
(六)陪餐教師當天要檢查食堂是否嚴格執(zhí)行原料購進驗收登記、物品索證索票、飯菜留樣等管理規(guī)定。
(七)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食堂或?qū)W生就餐地點,首先檢查食品衛(wèi)生,然后檢查飯菜質(zhì)量,檢查時采取一看,二聞,三嘗的工作流程,所嘗飯菜必須與學生飯菜完全一樣,確定無任何問題才向?qū)W生分發(fā),同時做好記錄,若有不良反應,迅速上報學校,同時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將食品帶出食堂或就餐地點。
(八)陪餐人員檢查、食用10分鐘后無不良反應,應在登記表中認真填寫情況記載,并簽好姓名和時間。若有不適情況反應,迅速上報學校主管領導或校長,同時抽食堂工作人員,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九)未經(jīng)學校安排其他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或?qū)W生就餐地點陪餐。由食堂管理人員填寫《學校食堂陪餐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