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并建立財產、辦公用品購買、使用登記制度。
二、 各部門經理對各部門所使用的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負有指導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的責任,對員工有損壞公司財產的行為應提出嚴肅批評,并予以制止。對情節(jié)嚴重的應及時做出處理。如有遺失和損壞,應由當事人酌情賠償。
三、 各部門需購物品須按月提出購買計劃,由部門經理按照“合理、必須、節(jié)約”的原則填寫《物品購買申請》,注明購買原因、數量及預算價,按相關程序和管理權限報有關領導審批 。
四、 各部門購買物品計劃,經審批后交辦公室統(tǒng)一采購,專用或特殊用品需自行采購時,應事先征得辦公室核準。
五、 各類物品采購后由辦公室負責總務人員驗收、登記、入庫。
六、 員工領用物品均需填寫“物品領用單”。單價在100元以上物品,員工在離開公司時應予以收回。屬非正常損失或遺失的,應有但是人酌情賠償,賠償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核定,大額賠款可分期在工資中扣除。辦公室每年要會同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清點。辦公室由責任不定期檢查部門保管、使用各類物品的情況。
七、 物品報廢須由使用部門經理填寫“報廢申請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審核,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八、 所有物品的調配、辦理執(zhí)照、繳納管理費、租金、參加財產保險、和車輛維修及更新等事項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