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劃分防火安全責任區(qū),并設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標志。
第五條.倉庫管理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條.按照國家有關的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應當由庫管員,負責檢查、保養(yǎng),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七條.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志。
第八條.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庫區(qū)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
第九條.滅火器保險銷應每季度檢查其靈活性,防止因銹蝕而卡死。
第十條.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并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消防水道必須確保水源充足暢通,并備有消防水桶等;滅火器必須按時按規(guī)定進行更換,確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第十三條.公司各區(qū)域內必須按規(guī)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第十四條.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并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第十七條.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fā)生故障待機械停穩(wěn)后,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倉庫消防設備、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隨意停放車輛,嚴禁堆放其他物資;庫房內部必須按規(guī)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暢通。
第十九條.每半年要對倉庫安全,消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大節(jié)日前一周對倉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泡沫滅火器每年要換一次藥。對安全隱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隱患。
(六)倉 庫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規(guī) 定
第一條.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二條.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倉庫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
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經部門經理及主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工、批準人等
(七)監(jiān) 控 系 統(tǒng) 安 全 管 理 規(guī) 定:
第一條.監(jiān)控系統(tǒng)24小時運行,每隔5分鐘自動存檔畫面一次;
第二條.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如畫面出現(xiàn)可疑人員,應馬上記錄時間及其相貌特征并上報。
第三條.如發(fā)現(xiàn)異?;虮I竊必須保護好現(xiàn)場,并及時如實報告給公司有關領導或公安部門,不得拖延時間、隱瞞事實或不報。
(八) 倉 庫 獎 罰 規(guī) 定
第一條.對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績的員工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的獎勵,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不同的獎金:
第二條.對違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將給予嚴格的處罰(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或解除公司勞動關系);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產生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置。
第三條.員工在倉庫內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免發(fā)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除.
第四條.倉庫內非緊急情況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xiàn)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罰30元
第五條.對本規(guī)定執(zhí)行不力的當班人員、或違規(guī)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 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jù)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對違反規(guī)定,、動火、打架、盜竊等惡劣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負法律責任,并處500元—1000元罰款外,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在倉庫抽煙者,予以開除。
第七條.對違反以上倉庫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處50元/次—100元/次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
第八條.倉庫內操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屢次不服從安排指揮,有權清理該操作人員退出倉庫,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倉庫材料必須按指定地點堆放,嚴禁亂堆亂放,若第一次發(fā)現(xiàn)予以警告,發(fā)現(xiàn)二次以上按50元/次進行處罰。安全通道不得隨意放置物料,違者按10~30元/次處罰,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九)倉 庫 員 工 行 為 安 全 懲 罰
第一條.現(xiàn)場不良行為當班管理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在本負責區(qū)域發(fā)生的不良行為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由行為人直接承擔責任,負責本區(qū)域的管理者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條.對不按時上班、擅自離崗、脫崗、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如造成公司財產被盜竊、丟失、虧損等等,根據(jù)實際情況要承擔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產生嚴重后果的交司法機關處置。區(qū)域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行為具體懲罰如下:
第三條.對于外協(xié)商到公司有業(yè)務來往的人員(指外廠商進出貨車輛人員、施工單位人員、外協(xié)駐廠人員、外廠返工人員等等)進入本公司倉 庫一律穿相應的反光背心,違者視情節(jié)嚴重性每次處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罰款。
第四條.外來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區(qū)域施工和作業(yè),不可隨便在倉庫內任意走動穿行。違者按《外廠商入本公司的行為管理規(guī)定》相關條款處罰。
(一)對倉庫初等、中等行為過失責任者、按以下處罰規(guī)定
1.不按規(guī)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廠牌及(不按要求)穿廠服,罰5元/次,同月內二次10元/次,依此類推;
2.不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行走,罰5元/次;
3.未經允許工作時間外出私會親友(包括庫管人員),罰50元/次;
4.個人工作場所不整潔、5S很亂;要求整改不聽者,50元/次。
5.未經允許下班后無故在崗位逗留、倉庫內逗留,罰20元/次;
6.當值時間擅自換崗、調班、替班,未釀成事故,罰50元/次;
7.上班時間處理私事,影響工作,罰50元/次;
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電柜、開關邊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電柜、開關等不能正常使用狀態(tài),罰50元/次;
9.擅自離崗,脫崗、睡覺、下班后不鎖(不關)本負責區(qū)的門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
10.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失職或信息傳遞不及時,引起不良后
果,罰50元/次
11.部門管理人員工作失職、督導不力,未造成嚴重后果,罰50元/次
12.沒經授權或負責人批準擅自帶領他人進入倉庫者,罰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單據(jù)、證明或弄虛作假等。罰300元/次;
14.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產生廢品,損壞工具,摔壞產品,浪費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規(guī)定程序處理者或因工作過錯或個人行為過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責任事故,致使倉庫蒙受經濟損失或其他后果者,罰300元/次;
15.對他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不報告、不制止,罰100元/次
16.不服從管理、拒絕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無理頂撞上司,阻止授權人員正常工作罰50元/次。嚴重阻止工作罰200元/次
17.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聲譽,罰100元/次;
18.未經許可擅自移動倉庫規(guī)定物品和設備,消防器材,罰50元/次
19.損壞公物,不愛護公司財產,罰100元/次,另外按物體的原價損失賠償 ,行為惡劣的按物體的5倍或10倍賠賞。
20.違反操作規(guī)定,造成損失者 ,罰100元/次
21.不履行倉庫及本身負責區(qū)域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罰50元/次
22.管理人員對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職不妥善處理,推卸責任,導致不良影響,使工廠財產受損,罰300元/次;
23.一個月內兩次違反同一條輕微行為過失條例者,按輕微行為過失條款3倍處罰。嚴重行為者供應部開除。
(二)有重大行為過失責任者,按以下標準處罰規(guī)定
1.工作不負責任、搞情緒化,造成嚴重差錯或惡劣影響罰300元/次;
2.故意包庇違紀、違法行為、窩藏贓物或作偽證者,罰500元/次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不按規(guī)范操作或故意毀壞公司財物者,造成損失金額大的,按物料的原價賠賞,并處罰500元/次。
4.因工作失職使公司倉庫財產被盜、詐騙、經濟損失較大者,罰500 元/次;并記大過一次
5.三個月內受兩次行為過失處罰,按該條行為過失2倍處罰;代別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罰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應部給予開除
6.在倉庫現(xiàn)場內打架斗毆者立刻勒令退出倉庫,并開除。在廠外毆打管理人員者,罰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開除。
7.不服從管理,侮辱、漫罵、恐嚇、威脅領導或同事,除罰1000
元外,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經員工舉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處罰者,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9.一年內員工若有三次輕微行為過失、二次行為中等過失、一次重大行為過失,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0.員工偷竊倉庫財產,按以下標準處罰,并移交公安機關;
(1)、偷竊倉庫普通財產:200元以下價值者,按200元處罰;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價值者,按500元處罰;
(3)、500元以上價值者凍結個人全部工資,交公安部門處理,并承擔經濟損失,解除公司勞動關系。
11.參加反動組織或利用黑社會組織,罰500元/次;
12.組織煽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罰500元/次;記過一次
13.以任何形式或與同事串通偽造倉庫單據(jù)、文件及資料以謀取私人利益,罰1000元/次;
14.惡意造謠滋事,嚴重損害倉庫聲譽,罰500元/次;
15.私帶兇器或盜具等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倉庫,罰1000元/次
16.對多次違反倉庫規(guī)定并且無悔改表現(xiàn)者,罰300元/次;
17.對違規(guī)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處罰兩次以上,屢教不改者,供應部給予開除、在倉庫抽煙者開除
18.公司處罰被連帶8次者記過一次,被連帶15次者記大過一次,超過15次被連帶者供應部給予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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