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應急準備和響應管理程序
1、 目的
為了對項目在辦公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中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的預防,使之得到及時處理,保證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項目及項目部潛在的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事故或緊急情況。
3、 術語和定義
引用《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環(huán)境管理體系 規(guī)范及使用指南》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guī)范》及項目《整合型管理體系管理手冊》中相關術語及定義。 4、 職責
4.1安質部主控本程序,負責編制本程序并組織實施,并組織項目部針對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制定應急計劃(預案)。
4.2各部門、項目部負責本部門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
4.3上述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相應應急計劃的宣傳培訓和落實工作,評審或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
4.4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向單位主管領導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執(zhí)行《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管理程序》。
5、 工作程序
5.1應急準備
5.1.1各部門及項目部根據環(huán)境因素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結果以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緊急情況的經驗,確定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項目確立的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見《手冊》),制定相應的應急計劃,報安質部審批后備案。
5.1.2應急計劃的內容要求:
a)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b)應急期間特定作用人物名單;
c)疏散程序;
d)危險物質識別和放置及所要求的應急措施;
e)內、外部的聯系(如電話、警鈴等);
f)事故場所應配備的應急設施;
g)發(fā)生事故和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的應急措施;
h)與鄰居和公眾的溝通。
i)至關重要的記錄和設備的保護。
5.1.3項目應根據應急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培訓,使員工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具備條件時應定期對應急計劃進行試驗或模擬演習。應急計劃修改后,有關人員應重新培訓。
5.1.4各有關部門要在可能發(fā)生緊急情況的場所配備必要的合格的應急設施并做好標識,定期檢查和保護,防止失效。
5.2響應
5.2.1發(fā)生緊急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盡可能的減少伴隨的事故影響。
5.2.2立即進行信息交流,通報緊急情況?,F場操作人員或值班人員要立即通知主管領導并上報項目主管部門。
5.2.2.1應急聯絡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項目辦公室:2020361 5.2.2.2報警時應簡短、明了,必須包括以下信息:
a)發(fā)生緊急情況的單位、地址、地點;
b)事故簡要情況;
c)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5.2.3事故單位報警后,應派出有關人員在路口接應。
5.2.4項目主管部門人員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織進行搶救、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
5.2.5事故事件發(fā)生部門負責人應盡快向項目總工代表報告事故、事件內容及實施應急情況的效果。
5.2.6在緊急情況有可能對外部造成影響時,應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并與上級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報告事故的狀況及有關措施。
5.3檢查和培訓
5.3.1檢查
應急場所工作人員在工作開始前和結束后,均應進行檢查。部門領導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相應區(qū)域進行檢查,重大活動和重大節(jié)假日前組織專項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5.3.2培訓
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應急知識和防火知識、滅火知識教育。義務消防員每年由安質部處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培訓,并做好“應急準備和響應計劃演練記錄”。
5.4應急準備及響應程序和應急計劃的評審和修訂
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后,各部門除按《事故、事件管理程序》、《不符合、糾下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外,各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對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及應急計劃進行一次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以完善程序,并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再次發(fā)生。程序和應急計劃的修訂按《文件控制程序》執(zhí)行。
6、 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記錄
6.1應急計劃(預案)
6.2應急準備和響應計劃演練記錄
6.3應急預案評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