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Object)
為加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范圍(Scope)
u?????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的管理。
u????? 本制度引用了(《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石油化工企業(yè)防火設計規(guī)范》GB-50160-92、《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學工業(yè)部,1991年04月)的相關條款及內容。
職責(Responsibility)
u????? EHS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按本制度要求監(jiān)督管理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
u????? 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負責本制度的審核及貫徹執(zhí)行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內容(Content)
防火、防爆管理:
4.1.1防火、防爆的一般要求:
????????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EHS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 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阻火器。
????????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 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F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 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 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割動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qū),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 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 廠區(qū)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 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lián)鎖裝置。
???????? 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qū)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 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wèi)科、EHS部批準。
???????? 廠內所有職工必須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1.2生產裝置的防火、防爆要求:
???????? 根據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其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以及《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等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 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等設施。
???????? 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保持通風狀態(tài),必要時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聯(lián)鎖配合,其聯(lián)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
???????? 所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tǒng)。
????????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 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 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guī)范”(HGJ1047—79)規(guī)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 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惰性氣體、助燃氣體的輸送管道,均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但不宜單獨采用單向閥。
???????? 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槽等設施。
???????? 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 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CD90A3-)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板(防爆膜),導爆筒出口應朝安全方向,并根據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災的措施。
???????? 各易燃易爆物料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和儲罐區(qū)等工業(yè)下水出口處,除按規(guī)定做水封井外,尚應在上述區(qū)域與水封井間設置切斷閥,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發(fā)性進入下水系統(tǒng)。
???????? 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 嚴防三串:高壓系統(tǒng)向低壓系統(tǒng)串壓;生產系統(tǒng)向生活系統(tǒng)相串;易燃易爆系統(tǒng)向安全系統(tǒng)相串。
4.1.3生產工藝操作的防火、防爆要求:
???????? 要采用進的安全工藝方法、工藝裝置,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工藝指標、安全裝置、信號聯(lián)鎖能滿足防火防爆要求。
???????? 各操作崗位都應有完善的操作規(guī)程、工藝指標、安全技術規(guī)程以及防止突然停電、停水、停汽等造成事故的緊急處理措施,
???????? 生產操作人員要經過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達到“三懂四會”,經安全技術考試并取得安全作業(yè)證之后,方能上崗獨立操作。
???????? 操作人員應堅守崗位,按崗位操作法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 操作人員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堅持定時、定點、定項目的巡回檢查,發(fā)現異?;蚴鹿蕰r及時報告,果斷處理,認真記錄,交待清楚。
???????? 操作人員要經常檢查指標裝置、安全聯(lián)鎖、報警、防靜電接地等一切防火防的設施,使其運行正常,靈敏可靠。
???????? 嚴格執(zhí)行票證制度,開車前必須認真進行全面檢查,做到確認符合安全開車條件。
???????? 對沒有辦動火證、安全檢修手續(xù)不全等行為,操作人員有權制止。
???????? 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或可能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后報告。
???????? 在危險要害區(qū)域(崗位)從事正常生產操作、設備維護檢修、現場監(jiān)測的臨時性作業(yè)視為危險要害區(qū)域(崗位)生產性作業(yè)。
4.1.4電氣的防火、防爆要求:
???????? 所有電氣裝置中,由于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電氣裝置,其金屬部分均應有保護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應接地部分如下:
??????? 電機、變壓器及其它電器底座和外殼;
??????? 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
??????? 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或鋼筋混凝土構架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遮欄和金屬門;
??????? 配電、控制、保護用的盤(臺、機)的框架;
??????? 交、直流電力電纜的接線盒,終端盒的金屬外殼和電纜的金屬護層,穿線的鋼管;
??????? 電纜支架。
??????? 生產、貯運、運輸和裝卸液化石油氣、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
??????? 空氣分離裝置保冷箱及箱內設備管道;
??????? 用空氣干燥、摻合、輸送可燃的粉狀或粒狀的塑料,樹脂及其它易產生靜電的固體物料所用的設備及管道;
??????? 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近,對地絕緣的金屬、導體等都應有專門接地。
??????? 在裝油或裝其它易燃液體作業(yè)時,禁止進行取樣和檢測工作,檢測或取樣工作應在裝料完畢,靜止1~2分鐘以后進行。
??????? 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應裝設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接地扶欄、接地的門把手、裝卸站臺的接地金屬棒等。
???????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質的流速應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 接地線與獨立避開雷針的接地線之間距離不應小于3米。
???????? 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生靜電及存有易燃、可燃氣體的危險場所工作。
???????? 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不論其電壓大小和安裝位置的高低,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分,均應可靠接地或接零。
???????? 爆炸危險場所不得利用金屬管道、建筑物和構筑物的金屬構架、電氣線路中的工作零線,作為接地或接零。
???????? 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