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規(guī)范船舶保安事件緊急情況(海盜、劫匪或恐怖襲擊等)的反應措施,確保船舶和船員的安全。
2 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船舶。
3 總則
船舶保安和發(fā)生保安事件緊急情況,國際航行船舶嚴格執(zhí)行《船舶保安計劃》和本程序的要求,國內航行船舶按本程序執(zhí)行。
4 責任
4.1 船長是船舶保安事件緊急情況應急反應的總指揮。
4.2 國際航行船舶大副負責日常保安工作的布置、檢查和督促,承擔《船舶保安計劃》中船舶保安員的職責,政委協(xié)助。國內航行船舶政委負責船舶的保安工作。
4.3 部門長負責各項具體防范措施的落實。
4.4 各職船員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投入應急反應。
5 實施
5.1 開航前/進入防海盜水域前
5.1.1 船舶應認真執(zhí)行航前(離港)安全檢查制度。在離碼頭或起錨開航前,船長均應對此提出總體部署和要求。按照部門職責,分區(qū)包干,重點對船舶中可能匿藏人員的部位,如錨鏈艙、干隔倉、泵房、救生艇、煙囪等部位進行細致地檢查,以防人員潛入。
5.1.2 視航線情況在開航前或進入防海盜水域前采取相應的封閉措施。如封閉船內通道,鎖好門窗,尤其要從內部鎖好甲板通道,把船員艙室、駕駛臺、機艙和報房定為安全區(qū),僅留一個安全通道,并做周密的布防。但在采取上述措施時,還應適當考慮萬一發(fā)生火警或其它緊急事件時逃生所需要的必要手段。
5.1.3 進入防海盜水域前,船舶應組織召開一次船員大會,向全體船員通報航線所經海域的海盜活動情況、本輪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動員船員保持防海盜戒備和警惕,加強防海盜和抗擊海盜的信心。組織開展一次防海盜綜合演練,內容應包括海盜尾隨、襲擊、船舶被劫持等各種緊急情況時的應急反應措施,以及在最危險情況下,船員撤離至安全蔽護艙室或臨時安全蔽護艙室的程序等,演練結束船長應進行評估,及時發(fā)現(xiàn)防范措施上存在的問題并加以改進。
5.1.4 測試并確保主機、輔機、舵機、鍋爐、消防泵和應急消防泵等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以保證航行期間不停車,可迅速通過,減少被襲擊和劫持的危險。
5.1.5 落實防海盜措施,如備妥防止海盜登輪企圖的刀具、棍棒、玻璃瓶、消防斧等;接妥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皮龍;檢查所有通信設備的狀況;檢查個人防護用具是否完好;檢查安全蔽護艙室內存放的物品是否齊全等。
5.1.6 聘用武裝保安(PCASP)上船護航時,船長要充分參考《MSC.1/Circ.1405在高風險區(qū)域行駛船舶配備獨立簽約的武裝保安人員(PCASP)的臨時性指導》,并安排船員接受MSC.1/Circ.1405培訓。船長要全面理解并完全遵守武裝保安公司有關從登船到離船的對武器和彈藥的管理、使用武器的規(guī)定及報告和記錄保存要求。不管是意外的還是有意開槍的情況,船長應保留所有使用武器的記錄,所有行動都應詳細地記錄下來以構成事件的正式的書面報告。
5.2 在海盜、劫匪、恐怖活動經常發(fā)生的水域航行時
5.2.1 無論是白天或黑夜,船舶均應加強觀察了望,特別對一些航向航速飄忽不定的船只,注意觀察其行蹤,保持警惕性。尤其在20∶00~06∶00時,應指派人員值班,保證巡視守護不間斷。
5.2.2 特別是航行在海上犯罪活動猖獗的重點水域的船舶,除保持正常航行值班外,必須建立專門負責觀察、了望海上犯罪活動的值班巡查制度,嚴密監(jiān)視、觀察海面情況,防范海上搶劫和海盜偷襲,發(fā)現(xiàn)可疑船只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防范應急措施,動員全體船員進入戒備狀態(tài)。并利用一切通信手段進行遇險報警,同時應第一時間報告公司生產運營部調度處。
5.2.3 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不明船艇攔截時,不能輕易停船,一定要認真甄別船艇身份,積極通過公用遇險頻道與船艇聯(lián)絡,獲知對方的船艇編號、聯(lián)系電話和所屬執(zhí)法部門,同時及時報告公司生產運營部調度處。在白天氣象條件和能見度均較好的情況下,船舶可通過船艇編號、標志、人員著裝、對方出示的執(zhí)法證件等進行甄別,在確認其執(zhí)法身份后方可按對方指令停車或到指定??奎c接受檢查。
5.3 在海盜、劫匪、恐怖活動經常發(fā)生的區(qū)域停泊時
5.3.1 指派人員值防盜班。值班人員要配帶對講機、哨子,夜間還要配備手電筒及防護器械。防盜班人員與值班人員應能保證有效地配合協(xié)作,實施巡視和監(jiān)控。
5.3.2 在港內或錨地時,夜間甲板和船舷外、船艏、艉要保持燈光明亮,必要時可開啟探照燈向周圍水面探射。
5.3.3 注意周圍不明小船,禁止船員與當?shù)匦⊥ё鋈魏谓灰?,嚴禁無關小艇靠近。
5.3.4 當有武裝保安護航時,可以將保安人員視為增加的瞭望哨。
5.4 發(fā)現(xiàn)海盜、劫匪襲擊船舶時
5.4.1 報告船長、鳴放警報,開啟全船的擴音(PA)系統(tǒng),由船長指揮,下達抗擊海盜、劫匪的各項指令。
5.4.2 用最快捷有效的手段向公司生產運營部調度處報告,同時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有關部門(沿岸當局、防海盜中心、搜救中心、附近軍艦等)報告,并向鄰近船舶通報情況。
5.4.3 組織船員,立即開動水泵,用高壓水阻擊,同時做好個人的掩護和安全。夜間開亮甲板燈,用探照燈照射海盜船,嚴密監(jiān)視其行動,同時燃放示警火箭信號。
5.4.4 機動操縱船舶,盡可能采用“Z”字型操縱,通過大幅度轉向或加車等措施,考慮把海盜暴露到風、浪中去,并利用沖擊波和尾流限制海盜小船靠近。
5.4.5 如海盜用帶鉤的繩套企圖登船,則可用太平斧或刀具砍斷繩索。
5.4.6 用事先準備的拋擲物品打擊海盜小船。
5.4.7 指派人員到受襲擊的相反方向觀察,防止劫匪的多點攻擊。
5.4.8 當有武裝保安護航時,可以使用武器保護船舶安全。
5.5 船舶被海盜劫持時
5.5.1 如果船舶已盡最大努力仍無法阻止海盜登輪,船長應迅速報告公司生產運營部調度處,啟動SSAS報警和其他一切遇險報警。若可行,在海盜登輪前應發(fā)出撤離信號,根據(jù)撤離至安全蔽護艙室的程序,迅速將船員撤離至該艙室。若時間允許,撤離前應緊急采用風油切斷、停船、停電等安全措施。在確認所有船員均已安全撤離后至蔽護艙室后,從內部完全鎖閉,保持肅靜,同時打開銥星電話盡力保持與外部救援力量的聯(lián)系,尋求外部援助。
5.5.2 如果船員無法安全撤離至安全蔽護艙室,海盜已經控制了大船,船員應保持冷靜,避免不必要的暴力沖突和船員傷害。如有可能,設法與他們談判以求維持對船舶航行的指揮權并營救人質。高級船員應密切關注周圍情況的變化,運用一切手段來達到船員自保的目的。
5.6 事后的處置辦法
5.6.1 船舶采取有效措施成功地制止了海盜、劫匪、恐怖份子的襲擊,避免或減少了遭受襲擊造成的損失,船長都應立即向沿岸港口當局報告。若事件發(fā)生在異域水域,則應向最近港口的當?shù)卣峤粓蟾妗?br />
5.6.2 船長需提交一份詳細報告書面反映整個事件的全過程。內容包括:劫匪的概況、人數(shù)、國籍、海盜船的艘數(shù)、船型,以及他們襲擊的手段,本船在事件中所采取的措施等。同時提供準確的年、月、日、時,本船當時所在經緯度、海域。對事件中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數(shù)字要準確。
5.6.3 以上報告應盡快報有關當局及生產運營部調度處。
5.6.4 生產運營部調度處收到報告后,應及時將事件情況向航行在該水域附近的其它船舶通報,以便有關船舶做好防范措施。
5.6.5 船舶將保安事件緊急情況及反應措施詳細記錄在《航海日志》和《保安日志》上。
5.7 國際航行船舶每三個月至少進行一次保安演習,國內航行船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保安演習,進行防海盜/武裝搶劫演習時可對照《海盜/武裝搶劫檢查表》的內容進行;在實際發(fā)生海盜/武裝搶劫緊急情況時應盡可能按照檢查表采取反應措施。
6 記錄
《海盜/武裝搶劫檢查表》由船長保存1年。
7 附件
7.1 附錄1? 重點海域的防海盜特別措施
7.2 附錄2? 防海盜專用安全蔽護艙室要求
7.3 附錄3? 聘請武裝保安護船操作程序
8 相關文件
8.1 《阻止亞丁灣和索馬里海域海盜的最佳管理實踐》
8.2 《航經亞丁灣和索馬里海域的中國船舶向中國船東協(xié)會提交護航申請辦法》
8.3 《商船自愿報告計劃》
8.4 《登記船舶移動報告格式》
8.5 《過亞丁灣索馬里海域應急聯(lián)系名單》
8.6 《MSC.1/Circ.1405在高風險區(qū)域行駛船舶配備獨立簽約的武裝保安人員(PCASP)的臨時性指導》
?